浙江卫视《中国好声音》自开播起便争议不断。在第一期节目中被学员翻唱的一首歌曲,又为节目组带来新的麻烦。
“好声音”学员李代沫( 微博 )因翻唱《我的歌声里》而被许多人记住,也赢得了不少粉丝。近日,曲婉婷所在的环球唱片却在网上发布了一则律师函,称这种做法侵权。
在记者今天上午的追访中,获悉《中国好声音》是以统一向音著协交费的形式,解决节目中使用歌曲的版权问题,而该节目组与版权方已经在就这一事件进行协商。
事件缘由
《我的歌声里》 未经授权被使用
7月13日晚,《中国好声音》第一期节目开播,外形粗犷的学员李代沫,把歌手曲婉婷的歌曲《我的歌声里》演绎得细腻深情,赢得几位导师转身,也迅速成为这一期的热门学员。
8月3日,歌手曲婉婷所属的环球唱片在微博上发出一封针对李代沫和《中国好声音》的律师函,称李代沫未经曲婉婷及环球唱片的授权,就在自己的MV和电视节目中使用版权歌曲,并要求李代沫停止以任何形式演唱或使用《我的歌声里》。
而原唱曲婉婷也在微博上表示:“不和歌的创作者沟通一下……拿来歌就用,完全无尊重版权(的)意识。”
双方说法 环球唱片:正在协商赔偿金额
记者试图联系环球唱片的代理律师孙茂成,但其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在早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他也表达了他的观点。
孙茂成律师表示,在电视节目中演唱歌曲引起的侵权行为,一直以来比较普遍,但由于《中国好声音》的影响比较大,再加上李代沫私自用《我的歌声里》拍摄MV,并用于商业品牌的宣传,因此环球唱片希望用法律武器维护原作者的权利。
对于网友称通过微博发律师函的做法有炒作嫌疑的质疑,孙律师表示,不存在所谓的炒作,“我们是希望通过这件事表明立场,捍卫词曲作者的著作权。微博发律师函是因为找不到李代沫,我专门留下电话就是希望他能主动联系我。”
他还透露,目前与李代沫及“好声音”方面已取得联系,正在协商赔偿,最后的协商结果会对外公开。
“好声音”:使用就会购买版权
今天上午,记者采访《中国好声音》宣传总监陆伟( 微博 ),他对节目组侵权的指责表示不解。
陆伟表示,电视节目和商业演出并不是一回事,在节目中播出演唱歌曲属于侵权的问题,本身并不存在。
“一般情况下,所有电视台所使用的音乐,不管是综艺节目还是新闻节目,都会去音著协网站注册,登记报备使用情况。然后音著协会根据所使用的数量和长短等收取费用。电视台一般会在每年支付一次费用,用于电视播出。”陆伟说。
他表示,早在第一期节目播出前,他们已经把所有涉及的歌曲都在音著协做了备案,“我们后来也跟他们取得了联系,这次在节目中演唱歌曲的事宜,我们双方已经达成了一定的谅解。”
考虑到学员演唱的歌曲将来会涉及到无线下载、彩铃等业务,节目组还特地与环球唱片接洽过购买翻唱版权的问题。《中国好声音》里使用的所有歌曲,由于后期可能会有其他性质的商业开发,所以都跟相关唱片公司洽谈过购买版权的事宜。
“目前,98%的歌曲版权已经购买完毕,还有大概三四首歌曲还在协商中,而《我的歌声里》恰巧就在这三四首歌曲当中,只是还没有在价钱上谈拢,但已经表明了合作意向。”陆伟说。至于李代沫本人翻唱的MV,陆伟表示,那与节目组并无关系。文/记者 赵振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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