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的“案管机器人”很忙。如今,江苏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对外监督、内部管理等工作环节上,“案管机器人”已渗透全领域。只认规则的它,在辅助办案时“铁面无私”;辅助办案全程“雁过留痕”,有迹可循。日前,记者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探访其运转的“台前幕后”。
机器人“包揽”辅办全江苏交通肇事案
当下,江苏检察机关案件办理的各环节,背后都有“案管机器人”的悄然参与。
负责开发机器人各“零件”的,有的是检察官,有的是技术人员。他们像软件项目组一样集体“驻扎”在检察院的一间间办公室里,桌上排满电脑和线路。
受到关注的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是“案管机器人”的核心。
江苏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雷勇是开发成员之一。在他们的努力下,机器人目前已“包揽”辅办了江苏全省的交通肇事案。
人工智能辅助办案,首先实现的是纸质卷宗转电子卷宗、机器人“阅卷”:帮助查找、归类、发现问题,集中推送给承办人深入审查。系统还会自动进行类案推介,比对类案量刑情况,算出量刑建议幅度,生成量刑建议书。
目前,通过该系统,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办理交通肇事案件4169件,系统审查、甄别、推送的准确率达99.7%。江苏的交通肇事案平均审查逮捕时间从三天压缩为,半,办案效率整体提高了50%。
机器人“小智”在窗口做咨询解答。
机器人辅助办案“手”越伸越“长”
“案管机器人”的“手”越深越“长”,将辅办江苏的危险驾驶等类型案件。
雷勇解释说,此前之所以从交通肇事案开始试点,是因为交通肇事案件往往案情小,程序处理简单,且案量巨大。人工智能辅助检察机关办理交通肇事案件的经验,将进一步“移植”、“扩散”进入其他类型案件处理中。
他说,现行刑法典中的罪名共有400余个,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盗窃、抢劫、诈骗、容留吸毒、故意伤害等常见罪名的案件量,占据检察机关实际办案量的70%以上。而这些常见罪,都是今后“案管机器人”辅助办案的方向。
雷勇透露,近期,“案管机器人”辅助办理危险驾驶案件的试点工作,拟在苏州启动。
检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会依据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履职、操守、技能、作风等指标,对每位检察官进行评分。
机器人时刻提醒检察官还管考核
对检察官来说,“案管机器人”既是秘书、监理,又是统计员、分析师,既精准服务办案,还会实时推送,发出期限预警、风险预警、办案活动出错提醒。
案件监督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是“案管机器人”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江苏省检察院案管处处长严中良介绍说,由于检察机关办案量一直高位运行,一个检察官手上同时有多个案件是常事。过去,许多年轻检察官的电脑上,贴满各种小纸条,提醒告知、提审、开庭等事项,但还是容易顾此失彼。而机器人会像“秘书”一样,将每个办案程序节点提示消息推送到承办人手机上,提醒他们及时履行法定程序。
机器人还会为全省检察官自动打分、排名、发榜。
在江苏省检察院案件管理,,检察官尤晓程在电脑上演示,系统会依据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履职、操守、技能、作风等指标,对每位检察官进行评分。这些自动生成的“成绩”,是检察官们绩效考核、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根据系统自动呈现的各地办案总数、平均办案数、高发罪名Top5(前五名)、领域犯罪类型,检察机关还可以对各地“定投”检察官,科学分配各项司法资源。
机器人还难以取代检察官
在“设计”机器的人雷勇看来,机器人做事“不折不扣”、“不留情面”;数据“雁过留痕”、全程可循;可以加班加点、没日没夜,不要加班工资,全天候、全方位地开展基础性工作。
不过,在他看来,司法审查中对事实进行全方位判断,在每起案件中体现法治、价值和人文关怀,这些只有人能够做到。
雷勇认为,和众多行业一样,机器人只是辅助工具,为参与办案的环节提供基础性帮助,还难以代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