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制造业集群,是在产业集群的一般特征基础上,特指在先进技术、工艺和制造业领域,地理相邻的大量企业、机构通过相互合作与交流共生形成的复杂网络结构和产业组织形态,是产业分工深化和集聚发展的高级形式,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标志。
一、欧盟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主要做法
开设欧洲集群观察站,促进信息交互,找准集群政策切入点。欧洲集群观察站是汇集欧洲集群信息、进行比较分析以及提供集群政策有关内容的网站,网站上每两年更新一次欧洲集群地图,不仅直观展现了区域的竞争力和经济活力,也为欧洲集群政策出台提供了参考依据。欧盟委员会还建立了一套区域生态系统评价指标体系,通过不同区域生态系统的比较,锁定目标区域的发展优劣势,进而对集群政策进行测试,判断现有集群政策是否能够有效解决区域生态系统的最薄弱环节,以及现有集群政策是否能够有效打破部门、区域之间的“政策孤岛”。
开展欧洲卓越集群评选,改善集群管理,提高集群政策质量。欧盟委员会在2009年发起了欧洲卓越集群倡议,成立了欧洲集群分析秘书处和欧洲卓越集群基金。其中,欧洲集群分析秘书处负责组织专家开展集群评选,已经认定了101个在集群管理实践上表现突出的金标集群、114个正在迈向卓越集群管理水平的银标集群和1079个有意于改进集群管理的铜标集群。而欧洲集群卓越基金会主要是面向集群从业人员或者经济发展专业人员提供集群管理方面的专项培训,顺利完成课程培训和实地项目的人员将获得相应资质。
搭建欧洲集群合作平台,鼓励集群组织交流,深化开放合作。欧洲的每个集群都有自己的集群管理机构,即集群组织。为了促进欧洲集群之间的合作,帮助集群进入国际市场,寻找跨国合作的潜在伙伴,促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入全球价值链,欧盟委员会资助搭建了欧洲集群合作平台,集中了欧洲各地950多个注册的集群组织。借助各种国际或者欧盟的活动组织,欧洲集群合作平台开展了大量国际性的集群配对活动,目的是让欧洲的集群组织和其他地区的集群组织建立联系,在共同感兴趣的战略领域建立合作关系。
二、德国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主要做法
建立分类施策的“治理体系”,实现差异化集群发展目标。德国的集群政策总体可分四类,第一类以单个产业为主,如,“生物区域计划”旨在促进生物技术的产业化,提升产业集群的国际竞争力。第二类以区域协调为主,如,“东部集群管理计划”致力于培育壮大东部产业集群,缩小东西德差距。第三类以创新发展为主,如,“创新竞争力集群计划”倡导跨产业跨区域的协同创新发展。第四类以集群合作为主,如,“走向集群计划”有目的地支持地区间的合作,建立了集群与集群间相互联系的信息网络和沟通机制。
实施自下而上的“赛马机制”,让高水平领先集群脱颖而出。德国集群主要通过竞赛方式遴选产生。以“领先集群”为例,联邦政府从科学界和经济界遴选了15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集群的发展战略大纲进行评选,初选产生15家集群。这15家入围集群需要再提供一份更详细的申请材料进行第二轮评选,好中选优,最后获胜的5家集群被认定为领先集群,在五年内可获得政府4千万欧元的资助。目前,德国已经通过竞赛方式,遴选产生15家领先集群。
组建中立高效的“促进机构”,打通政策链、创新链、产业链和资金链。德国集群促进机构发挥其精准服务集群成员的纽带作用,以企业需求为中心构建各方高度协作的网络化体系。以巴伐利亚州“机电一体化产业集群”为例,促进机构召集集群内企业共同申报政府资助的集群项目,推动集群内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互助,促进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开展合作,加强各研究所与集群内企业协同创新,支持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集群内企业。
三、美国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主要做法
制定完善、具体的集群发展政策体系。美国联邦和州政府层面为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在联邦层面,美国政府于2010年提出了三个区域创新集群计划,分别为“能源区域创新集群计划”、“工作加速器合作集群计划”和“区域创新集群计划”,支持56个创新集群建设。在州政府层面,支持集群发展的政策更为具体。如,加州经济战略小组自1996年起,开始对全加州产业集群进行跟踪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援助建议,包括调整经济政策、实行发展激励、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等。
利用财政金融手段支持集群创新创业。美国政府在支持产业集群发展过程中,采取了大量的财政金融支持手段。财政支持方面,大力支持集群先进技术研发、产品市场开拓和集群组织机构发展。如,“区域创新集群计划”每年资助集群组织机构约600万美元,用于为集群内小企业提供创业导师和咨询服务等。金融支持方面,美国政府积极引导金融资本流向集群内的初创企业。如,“区域创新集群计划”中设立“种子基金”,旨在推动大学、基金公司、地区经济开发机构、企业和非营利机构等成立集群投资基金,对集群内高成长、初创型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构建“1+N”部门联动管理机制。美国实施的集群发展计划,通常是由一个主导部门根据产业实际需要发起,针对特定集群加大政策引导和金融支持力度,同时联合其他部门提供相关配套政策和服务。以“能源区域创新集群计划”为例,该计划由能源部主导,负责推动集群内企业的技术研发合作、提供资本及技术支持等,商务部经济发展局、小企业管理局、国家标准技术研究院、劳工部、教育部和国家科学基金会等相关部门参与,从不同角度提供支持与服务。
搭建高效的集群信息共享平台。美国政府高度重视同企业商会、行业协会、高校商学院等非政府机构的合作,并利用其掌握的大量集群和区域经贸环境等相关信息,为集群管理和发展搭建信息共享平台。2014年美国商务部同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等高校合作开展的“产业集群描绘计划”,对外发布了美国集群地图和集群数据库,为政府和企业决策提供充分信息。同时搭建起企业间、企业同政府间的沟通平台,供企业获取各级政府部门正在推动的集群项目信息,并就经营中的有效实践、创新经验进行交流和讨论。
四、日本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主要做法
建立集群计划的精准长效机制。日本政府高度重视集群政策的延续性与演变性,先后实施了产业集群计划、知识集群计划和城市区计划等三个集群发展战略,不断完善集群政策,解决集群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以“产业集群计划”为例,该计划时间跨度长达20年,在启动期重点建设产学官合作网络,在成长期重点推进新产品研发与产业化,在发展期逐步形成集群可持续发展能力。该计划共推动形成了18个产业集群,涉及产品制造、生物化学、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
推动跨部门共同参与集群建设。日本集群发展战略主要由经济产业省和文部科学省两个部门负责,这两个部门相互协作,共同推动集群建设。如,2011年两个部门联合开展创新集群的升级行动,建立了会商协调机制,共同组建区域集群促进联合会。这种跨部门的协作方式消除了部门之间的壁垒,提高了支持集群发展的资源使用效率。
构建区域政产学研合作创新体系。政府在集群发展过程中高度重视区域政产学研创新体系的建设,通过设立计划推进机构,建立与金融机构、技术转移机构、地方经济部门之间的关系网,并组织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对集群产业发展方向、技术路线、产业化路径等展开集中讨论,有效促进了集群创新要素的流动与共享,加快技术进步和成果转化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