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明科技2月24日晚发布公告,今年2月21日,ITC作出337调查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1月31日作出的初裁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提出的撤回申请。该调查事项未对公司造成直接损失。
美国《1930年关税法》(Tariff Act of 1930)第337节(简称“337条款”)及相关修正案规定,禁止一切不公平竞争行为或向美国出口产品中的任何不公平贸易行为。而洲明科技本次涉案起始时间为去年3月。当时,UUltravision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以专利侵权为由起诉我国部分LED显示屏企业,请求ITC对相关企业发布普遍排除令、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当时申请人3302号文件显示,所涉及的中国LED显示屏企业包括多家,其中艾比森、奥拓电子、雷曼光电、上海三思电子、洲明科技、元亨光电、利亚德、联创健和光电都在被诉名单之中,当时业内的判断是这次调查或将对于我国未来LED显示屏行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不过但影响有限。
做出这种判断主要是基于这些年来我国LED显示屏产品的发展格局。其一,中国LED显示屏企业的相关显示模组技术能力已经不亚于美国企业,大部分龙头显示屏企业也做了不少的专利布局,不过风险在于总体上国内LED显示屏企业在美国的专利布局的确较少。
其二,记者梳理发现,当时被列入起诉名单中的LED显示屏企业,大部分的在美业务占比并不是很大,对于企业总体发展影响有限。以洲明科技为例,公开数据显示,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为47%,不过在美业务占比仅为20%左右。其他包括利亚德、奥拓电子在内的企业占比则更低。
第三,“一带一路”政策给我国LED显示屏带来了更多的海外发展机会,美国市场对于企业的影响也就相对降低。
随着337调查事项的终结,所涉LED企业乃至中观产业悬着的石头也将落地。不过从近些年发展趋势来看,针对中国若干产业或者产品的同类调查还远未结束。
根据第三方智库提供的数据,从2006年以来,中国企业在美国337调查中的占比约在30%,并呈现持续上升趋势,甚至在2017年达到37.3%,远高于中国对美国贸易占比,说明中国企业受到美国权利人更多关注和法律武器阻击。
仅从2019年2月以来,美国针对我国产品提起的337调查申请就包括牛磺酸产品、口袋打火机产品、皮卡折叠盖板产品、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产品等多个类别。目前为止,仍有多家A股公司涉案。
以今年2月中旬为例,中国商务部公开信息显示,2019年2月15日,美国Innovative Foundry Technologies公司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特定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产品以及包含上述产品的消费品侵犯其专利权,请求ITC发起337调查,并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海信电器有限公司、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万普拉斯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中国企业涉案。
这种调查的背景之一是,随着全球化的来临,在不同企业进行融合发展的同时,贸易之间的竞争也正无时不刻微妙的进行着,专利方面的竞争表现得尤为尖锐。虽然对于A股上市公司而言,作为行业龙头和规模相对较大企业,在国内专利布局较为完善,但在国际专利布局与认可上却有所欠缺,导致了部分企业处于不利局势。中国企业要想顺利实现国际化,依然还有不少沟沟坎坎需要迈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