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授权厂商Tela Innovations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诉,指称联想、英特尔及台湾厂商华硕、宏碁及微星涉嫌侵犯其专利,要求进行“337调查”。台湾厂商则是回应表示,将委请律师处理,以捍卫权利。
法界人士指出,337条款基本上是美国关税法针对不公平的进口商品采取边境措施,特别是对知识产权造成侵害的案件。
目前337条款适用案件分成两类,涉及知识产权与不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并各自规定不同的适用要件,两者之间主要差异在于控诉方是否必需进一步证明损害。对于涉及知识产权案件,仅规定行为要件与产业要件,无须证明损害的存在;但在不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中,不但有行为要件和产业要件的要求,还需要证明损害的存在。
其实337条款也是厂商在跨国贸易经常遇到的诉讼状况,包括华硕在2016年,就曾被美商Tessera Technologies、Tessera及Invensas 等三家公司以337条款提出调查;美国科技资产有限公司(Technology Properties Limited)也曾在2012年指称宏碁侵犯计算机周边设备专利权。
2016年则是台湾厂商遭遇337条款调查最严重的一年,光是2016年5月到6月,短短2个月内,就有3起以337条款的相关调查被要求进行,至于遭到调查的台湾厂商更是不仅只有电子高科技厂,甚至连卫浴设备厂商也遭殃。
行业专家指出,美国向来高居台湾出口的前五名,虽然名次多有上下跳动,但是仍是主要出口主要市场,因此遭到竞争对手以337条款指控的案件也屡见不鲜,但是很多时候,基本上都是属于技术性干扰,希望藉此延误出货时间。
据统计,除了这次的华硕、宏碁、微星外,曾经遭到337条款指控的台湾高科技厂,尚包括台积电、宏达电、旺宏、联发科、华邦电、联电、茂硅、硅统、联发科、瑞昱、威盛、崇贸、晶电、友达等,而台厂结果也是有输有赢及和解。
其中台积电(TSMC)在2013年12月也同样遭到Tela Innovations公司指控专利侵权,当时Tela指出,台积电和公司Tela旗下Blaze DFM公司签署协议获得该技术授权,协议到期仍继续使用而侵权。
不过后来台积电直接在2015年11月以宣布以每股6.24美元、合计6500万美元,取得Tela Innovations约25%股权,一劳永逸解决专利使用问题。
12月19日,美国Tela Innovations公司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特定集成电路及包括该集成电路的产品(CertainIntegrated Circuits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侵犯其专利权,请求ITC发起337调查并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中国联想集团有限公司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