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重整申请,这标志着华晨汽车集团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根据法院裁定,华晨集团存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具备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但同时集团具有挽救的价值和可能,具有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资料显示,华晨集团为辽宁省属国企,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四家上市公司,并通过旗下上市公司华晨中国与宝马合资成立华晨宝马公司。2018年以来,辽宁省政府及相关部门一直努力帮助华晨集团解决现金流问题,但其债务问题积重难返。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华晨集团自主品牌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长期积累的债务问题终于暴发。
目前华晨集团拥有中华、金杯、华颂三个自主品牌和华晨宝马、华晨雷诺两个合资品牌。此次重整只涉及集团本部自主品牌板块,不涉及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及与宝马、雷诺等合资公司。
华晨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宝马在中国最重要的合作伙伴,集团重整后有望实现重生。华晨宝马仍然是其未来稳定的利润来源,华晨未来还将不断推出新产品,扩大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