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科技部发布关于印发 《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23年,布局建设20个左右试验区,创新一批切实有效的政策工具,形成一批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的典型模式,积累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打造一批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人工智能创新高地。
通知提出,开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示范,探索促进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的新路径。围绕地方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迫切需求,在制造、农业农村、物流、金融、商务、家居、医疗、教育、政务、交通、环保、安防、城市管理、助残养老、家政服务等领域开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示范,拓展应用场景,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人工智能在社会民生领域的广泛应用。
开展人工智能政策试验,营造有利于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制度环境。围绕数据开放与保护、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安全管理、人才引育、财税金融、社会保障、国际合作等方面开展政策先行先试,探索建立支持人工智能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形成适应人工智能发展的政策框架和法规标准体系,为人工智能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品创新、产业发展和社会应用营造良好环境。
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探索智能时代政府治理的新方法、新手段。组织开展长周期、跨学科的社会实验,客观记录、科学评估人工智能技术对个人和组织的行为方式、就业结构和收入变化等方面的综合影响,持续积累数据和实践经验,为智能时代的政府治理提供支撑。
推进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条件支撑。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大数据基础设施、计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传统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水平,形成支撑新一代人工智能广泛应用的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人工智能研发基地和开放创新平台,推动公共数据安全有序开放,强化人工智能研发创新的基础条件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