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欧盟各成员国对电器设备电磁兼容性的管理,是欧盟各成员国关于电磁兼容的法规协调一致,89/336/EEC电磁兼容指令于1989年5月1日颁布,1996年1月1日开始强制性实施,现行的指令为2004/108/EC。
更新的 EMC 指令的编号为2014/30/EU ,它将于2014年4月18日生效。旧有的EMC指令2004/108/EC将于2016年4月20日废除。
从本质上讲,EMC指令的要求非常简单。它基本上表明产品不得发出不必要的电磁 污染 (干扰),并且由于环境中存在一定量的电磁污染,因此产品必须能够免受合理数量的影响干扰。该指令本身没有给出所需的发射或抗扰度水平的数字或指南,也没有说明频带限制。
那么,产品在做EMC 测试 时,都有哪些测试要求呢?
EMC包含两大项:E MI (干扰)和 EMS(敏感度,抗干扰)
EMI测试项包括:RE(辐射发射)、CE(传导干扰)、H arm onic(谐波)、Flicker (闪烁)
EMS测试项包括:ESD (静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