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备案宝骏560型汽车等部分家用汽车三包有关信息,被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警告并罚款3万元。
据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信息,五菱汽车的主要违法事实是:当事人未按规定备案家用汽车三包有关信息的行为,违反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的规定。
注意到,五菱汽车作为2017款宝骏560 DCT 1.5T(五座)型等家用汽车的生产者,未能按照规定备案2013年10月1日至2020年7月20日上市的2017款宝骏560 DCT 1.5T(五座)型等家用汽车三包有关信息,因此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前,央视“3·15”晚会点名批评宝骏560型汽车,指出该车型变速箱存在故障且被大量用户投诉。这里涉及的宝骏560型汽车正是属于2017款宝骏560 DCT 1.5T(五座)型和2017款宝骏560 DCT 1.5T(七座)型。该车型问题被曝光后,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负面影响,这也是五菱汽车被罚款的主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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