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报道过沈阳的欧先生在办理靓号携号转网被要求交5万赔偿金一事,现在电信的客服人员也在与欧先生的通话中对此事作出了回应。针对靓号携号转网被要求交5万赔偿金一事,中国电信客服给出回应称,用户要么续约,要么交钱携号转网。
针对携号转网过程中出现的补偿金,中国电信客服表示,电信方面在携号转网时执行的是行业内标准,即国家合同法中第214条有关“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的条款。同时针对欧先生对于电信所依法律的疑问,电信工作人员表示电信方面执行的是行业内的标准,即《合同法》,而《合同法》适用于所有合同。
中国电信客服指出,工信部所发的《携号转网规定》只是行业规定并不是法律法规,工信部只是行业内的监管部门。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电信客服人员也给出了一系列的解决方案:1、电信方面尽量按照原来的活动补偿来恢复延续,同时电信客服人员也希望欧先生可以考虑一下,因为原有的套餐活动已经不存在。2、缴纳补偿金5万3千元。对此,沈阳的欧先生表示自己还会继续投诉。
回顾事件
沈阳欧先生在2015年时获得了朋友一个尾号为333的手机号,工作人员称这个号每月最低消费300元,而且是终身制。
欧先生觉得太贵,在工作人员推荐下花了1700元买了一部手机,获赠6500元话费,自己每月承担170元话费,合约期是5年。
5年到期后,欧先生想办理携号转网,工作人员称要支付53000元赔偿金。欧先生被告知,这个手机号的实效时间是3000年,欧先生称到那时自己都不在了。
电信客服表示,这是靓号终身制,转网需付53000元。值得注意的是,电信工作人员提供了一份欧先生当时办理靓号的协议,但未提及靓号转网的规定。
欧先生表示,《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规定,电信运营商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止、拖延向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电信运营商不得擅自扩大在网期限协议范围,将无在网期限限制的协议有效期和营销活动期默认为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用户携号转网。
这已经不是中国电信第一次出现携号转网要交费的情况了。不久前,山西太原的杨先生投诉,称自己2017年买了一个@中国电信 手机号,办理了299元套餐,由于单月话费过高流量低,便想携号转网。电信工作人员反馈:靓号协议有效期为20年,如仍坚持携号转网,需缴纳18388.5元违约金。杨先生却称,协议中并没指出这点。
中国电信回应
对于上述用户的投诉,中国电信的客服给杨先生的回复是:“中国电信的客服表示对您(杨先生)提出不认可靓号携出需要交违约金的问题,我们之前也参照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则补充的解约协议;协议还是按照原来的执行,暂时没有办法满足您(杨先生)提出的那个免违约金或者取消低消费随意改套餐的要求。”
今年10月份,工信部开始推行自由携号转网服务,不过中国电信称,由于当时签的协议是终身的,合同期最高不能高于20年,所以就意味着存在一个20年的协议。如果现在要强制性携号转网,必须缴纳20年的违约金。计算方式是20×12个月,等于240个月,减去使用的35个月,剩余月份再×299元×0.3,最终等于18388.5元违约金,才能携号转网。
工信部再次强调携号转网政策
对于携号转网中出现的乱象,全国“携号转网”服务监管电视电话会近日召开,工信部提出确保“携号转网”相关政策规则执行到位;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整治违规行为;加快推进“携号转网”服务监管平台建设等要求。
为进一步总结“携号转网”正式提供服务以来的工作经验和突出问题,抓好“携号转网”服务质量,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召开全国“携号转网”服务监管电视电话会议。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三家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相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和省级电信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信息通信管理局通报了2019年信息通信行业行风纠风检查发现的“携号转网”服务问题和近期用户申诉情况。四川、湖南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同志作了典型发言,三家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汇报了“携号转网”工作进展和对行风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会议认为,2019年11月27日全国“携号转网”正式提供服务以来,全行业积极担当作为,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系统运行平稳,服务质量保持稳定,用户申诉逐步下降,总体情况向好。但是部分地区电信企业服务不规范、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全行业需要继续努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携号转网”服务定位,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会议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方面要求:
1、三家电信企业要加强对省公司的管理,确保政策规则执行到位,要加强业务办理流程和相关规则的解读宣传,增强用户的理解认同;
2、各通信管理局要加大监管力度,敢于坚持原则、动真碰硬,严厉整治违规行为;
3、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要加快提升技术能力,加快推进“携号转网”服务监管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