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日前发布的《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明确,沉淀资金利息除必须计提10%的风险准备金以外,剩余的九成全部可归属第三方支付机构。“多年来一直没有明确说法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沉淀资金利息归属问题,央行近日终于给出了答案。
目前,第三方支付机构沉淀资金到底有多少并无公开数据,不过根据淘宝年初公布的数据,2010年其交易额为4000亿元,如果按照卖家成交兑现的最短周期5天计算,那么支付宝(微博)光淘宝交易一项全年日均的沉淀资金就能达到近60亿元,即便是按活期存款0.5%的利息计算,仅利息一项支付宝一年就可拿到2700万的纯收入。
九成利息归支付机构
继上周央行发布《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后,央行日前又就《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央行在此前出台的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支付机构接受的客户备付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禁止支付机构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然而在此后央行对备付金管理的细则一直未予明确,该环节被业内视为第三方支付行业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一位靠近监管部门人士对记者表示,在备付金管理办法未最终定案前,监管部门对沉淀资金利息归属态度已明确。“归属问题一直比较敏感,而监管部门考虑的问题是如何防范备付金被挪用和损失的风险,此前就已与支付机构达成默契,但前提是依照管理办法的要求控制好风险。”
根据暂行办法,支付机构可将计提风险准备金后的备付金银行账户利息余额划转至其自有资金账户。而风险准备金是支付机构按季从所有备付金银行账户利息所得中结转的、专门用于弥补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等特定损失的资金。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支付机构计提的风险准备金不得低于其备付金银行账户利息所得的10%。这意味着,支付机构最多可获得沉淀资金利息的90%。
“沉淀资金利息问题一直争议不断,监管部门的态度明确也是给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上海一家已获牌照的支付企业市场总监对记者称。
小银行无缘巨额清算“蛋糕”
根据此次出台的暂行办法,支付机构只能选择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备付金存管银行,不过,支付机构还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自主选择商业银行作为备付金合作银行。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微博)告诉记者,支付机构只能选择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备付金存管银行的规定利于央行控制风险,加强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监控,限制支付公司将资金在多个账户间胡乱调动。
一位支付业人士对记者表示,支付机构资金清算成本提高体现在:过去如果一位客户委托机构将资金从A银行到B银行,另一位客户委托机构将资金从B银行到A银行,部分资金可以对冲,而如今这部分清算成本要按两次计算。他同时亦坦承,对支付机构而言,为了节省成本,会倾向选择其银行卡数量多或者业务量大的银行作为存管银行。
在另一方面,央行亦对备付金银行的资格规定了门槛。郭田勇称,对银行的资质进行规定和要求,主要出于防范风险的考虑,获得第三方支付备付金存管资格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存款规模等都会带来有利影响。同时个别规模较小的城商行、农信社等机构则无缘第三方支付的巨额清算蛋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