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昨天发布《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工作的通知》,在全国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工作。企业如申报示范企业,面向消费者的专业网络购物平台运营企业平台年销售额须在1亿元以上,第三方平台年交易额须在20亿元以上。
其他主要门槛包括:企业已开通独立电子商务平台的应在两年以上,如为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开通一年以上;企业职工总数150人以上,其中从事电子商务服务、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以上,面向企业间交易的专业电子商务平台运营企业要求注册法人企业会员3000个以上;电子商务相关年服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平台运营企业应用自建电子商务平台的年销售额要求在1000万元以上或年采购额在5000万元以上。
商务部表示,力争用3-5年,培育50-70家网络购物平台、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和电子商务应用示范骨干企业,发挥其在创新商务模式、降低商务成本、整合商务资源、开拓市场、刺激消费、健全产业链、带动创业就业等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
申报示范的企业类型分为三种:面向消费者的专业网络购物平台、面向企业间交易的专业电子商务平台、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平台。企业于11月20日前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商务部,结果年底前公布。(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