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选定招聘渠道,采用相应的招聘方式对外发布招聘信息。
2 由人力资源部接收应聘材料,并根据招聘部门对招聘人员素质和技能的要求进行初步筛选。
3 对于初选合格人员,人力资源部向其发送面试通知。
4 初试由人力资源部人员和用人部门共同完成,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智力、品德、经验、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和评价,确定合格人员进入复试。
5 复试由用人部门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资深专业人士组成的复试小组进行。复试将采取面试、笔试、心理测试等多种方式,并最终确定录用人选。
6 被录用人员按照公司规定时间、携带规定材料到人力资源部门报到。如在录用通知规定期限不能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特殊情况除外。
7 外部招聘员工在经正式聘用之前,首先要经过岗前培训和试用上岗,试用期满经有关部门审核之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第3章附则第6条本制度的拟订和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