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大连货车限行有两个政策:1、《大连市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在城市部分区域实施载货汽车、挂车、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要求在中山路、人民路等路段在高峰期禁行;2、《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高排放柴油货车实施限行的通告》,要求高排放柴油货车在规定限行时间内禁止在东方路以南、松江路以南等地通行。
《大连市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在城市部分区域实施载货汽车、挂车、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
一、限行区域
东方路以南;松江路(金三角广场至华北路)以南;华北路(松江路至周水前)以东;迎客路(迎客广场至虹港路)以南;虹港路(迎客路至圣林街)以南;圣林街—圣林路—石门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虹港路至红凌路)以东;红凌路(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至凌水路)以东、凌水路(红凌路至黄浦路)以北、黄浦路(凌水路至黑石礁街)以北、黑石礁街以东合围区域(含迎客路、圣林街—圣林路—石门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不含上述其它道路和路段)
二、限行道路
中山路、人民路、胜利路、高尔基路、五四路、黄河路、五五路、中南路、七七街、南山路、白山路、迎宾路、山峦街、解放路、港湾街、联合路、迎客路、西部通道、东联路、东北快速路。
三、限行措施
(一)每日6时30分至8时30分、16时30分至19时,禁止所有载货汽车、挂车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二)8时30分至16时30分,禁止核定载质量4500千克(含)以上载货汽车和总质量不低于4500千克的挂车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三)悬挂外省市和我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区域号段的摩托车全天禁止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四)悬挂我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号段的摩托车和所有非机动车,全天禁止在限行道路内通行。
四、有关说明
(一)悬挂外省市号牌的载货汽车和挂车,持有当日车船票据的不受此通告限制。
(二)因保障重点工程和民生需求等特殊情况,确需在上述限行时段、路段、区域内通行的载货汽车和挂车,可提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洽谈协商解决。
(三)与本通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违反本限行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本通告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高排放柴油货车实施限行的通告》
一、限行车辆
本通告所称高排放柴油货车,是指本市籍号牌和外省、市籍号牌的国Ⅲ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以及经监督抽测不达标且逾期未复检或检测不合格的柴油货车。其中,中型柴油货车是指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者总质量大于等于4.5吨且小于12吨的柴油载货汽车,但不包括低速货车;重型柴油货车是指总质量大于等于12吨的柴油载货汽车。
二、限制区域
东方路以南;松江路(金三角广场至华北路)以南;华北路(松江路至周水前)以东;迎客路(迎客广场至虹港路)以南;虹港路(迎客路至圣林街)以南;圣林街—圣林路—石门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虹港路至红凌路)以东;红凌路(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至凌水路)以东、凌水路(红凌路至黄浦路)以北、黄浦路(凌水路至黑石礁街)以北、黑石礁街以东合围区域(含迎客路、圣林街—圣林路—石门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不含上述其它道路和路段)。
三、限行时间
自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每天6:30至19:00,限行区域内禁止高排放柴油货车通行。自2020年3月1日起,限行区域内全天禁止高排放柴油货车通行。
四、相关说明
1、 具备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条件且经技术改造后排放达标的中、重型柴油货车,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认后不予限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军车不予限行。
3、违反本通告规定,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