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前台受理申报资料,审核资料是否合法、齐全,资料不齐全或内容不完整的暂不收取,并一次性告知所需全部资料;前台审核材料合格的,指导申请人填写《失业金停领申请登记表》,在业务系统中办理失业金停发,推送后台复核;前台将失业金停发人员材料转后台,后台人员到医保局窗口办理减员。
泰安领取失业金期间人员停发失业金流程:
1、前台受理申报资料,审核资料是否合法、齐全,资料不齐全或内容不完整的暂不收取,并一次性告知所需全部资料;
2、前台审核材料合格的,指导申请人填写《失业金停领申请登记表》,在业务系统中办理失业金停发,推送后台复核;
3、前台将失业金停发人员材料转后台,后台人员到医保局窗口办理减员。
拓展:《泰安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四章 失业保险关系转迁
第二十一条 对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其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提供由两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协商,明确具体办法。协商未能取得一致的,由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第二十二条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其中,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按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计算。
第二十三条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四条 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