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按照石价[2013]135号文件执行,居民22元/m2,非居民31元/m2(天燃气锅炉33.9元/m2),多层扣减10%公摊(高层15%),如遇价格调整,按物价局新价格执行。符合空置房认定标准的可分户控制用户按规定缴纳20%热损费。
空置房热损 收费标准
按照 石价[2013]135号文件 执行,居民22元/m2,非居民31元/m2(天燃气锅炉33.9元/m2),多层扣减10%公摊(高层15%),如遇价格调整,按物价局新价格执行。符合空置房认定标准的可分户控制用户按规定缴纳20%热损费。
空置房是否需要缴费?如何缴费?
冬季采暖期暂不用热的空置房收费,由用户在有效期提出申请,经供热企业、热交换站或居民委员会核实,采取有效措施后,按应交纳热费总额的20%收取。天然气锅炉等其他供暖方式供居民采暖价格参照上述标准执行,但不得高于此标准。
空置房用户需在10月30日前登录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平台申报或到公司营业大厅填写申报表(逾期将不再办理空置房申报手续,按全额缴费)
并联用户申报后由我公司换热站管理运行人员采取措施、串联用户需用户自行采取有效措施经我公司换热站管理人员检查确认后按空置房核算的交费金额持热费卡到银行办理交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