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互换双方新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按照其原租赁合同执行,租金标准、租赁保证金按照互换后的公共租赁住房重新计算,重新计算后的租金自新租赁合同签订次月起计收。新租赁合同签订当月,互换双方原承租房屋的租金仍由各自承担,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互换后的房屋租赁期限、租金及其他费用:
互换双方新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按照其原租赁合同执行,租金标准、租赁保证金按照互换后的公共租赁住房重新计算,重新计算后的租金自新租赁合同签订次月起计收。
新租赁合同签订当月,互换双方原承租房屋的租金仍由各自承担,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数据来源: http://zjj.nanning.gov.cn/ztzl/yfxzpfzl/yxgfxwj/t4011592.html
如何申请互换公共租赁住房?
答:互换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批流程,通过市住建局的公共租赁住房互换平台完成。承租人想申请互换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在公共租赁住房互换平台上发布互换信息,同时浏览和选择意向房源。申请人选择意向房源后,对方会收到系统提示信息,此时双方申请人应自行联系协商并对意向房源进行实地查看,充分了解意向房源情况,达成互换意向后,在公共租赁住房互换平台提出申请。
互换双方提出申请后,可以撤销吗?
答:在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前,互换双方都可登录公共租赁住房互换平台撤回互换申请。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即视为互换完成,互换结果不可撤销,互换双方应在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入住手续办理和房屋互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