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在税务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交,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的,在车船登记地或者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交。黄浦区税务局:黄浦区鲁班路158号;徐汇区税务局:徐汇区虹桥路188号;静安区税务局:静安区中山北路198号。
上海车船税可以在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也可以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
根据《上海市车船税实施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车船税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其他纳税人,由车船登记地或纳税人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由其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上海各区税务局一览
黄浦区税务局:黄浦区鲁班路158号
徐汇区税务局:徐汇区虹桥路188号
长宁区税务局 :长宁区天山路1827号
静安区税务局:静安区中山北路198号
普陀区税务局 :普陀区同普路602号二楼
虹口区税务局 :虹口区临平北路35号
上海各区办税服务场所详见: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newxbwz/tycx/TYCXbscsCtrl-gotoBsfwcsView.pf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