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办理条件:列入南宁市引才目录,符合相应条件,与南宁市的用人单位签订相应年限以上的劳动合同的人才,可享受政府提供的人才安家费补贴。办理方式:“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rsj.nanning.gov.cn)办理;现场办理点: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兴宁管理部地址:民主路14-8号工商银行2楼等。
办理条件:
列入南宁市引才目录,符合相应条件,与南宁市的用人单位签订相应年限以上的劳动合同的人才,可享受政府提供的人才安家费补贴,申报人应符合《南宁市人才安家费补贴暂行规定》(南办发〔2014〕84号)中的相关条件。(可见文后扩展)
办理方式: “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 rsj.nanning.gov.cn )办理、现场办理
办理材料:
1.《南宁市人才安家费补贴申请表》一式3份
2.《南宁市人才安家费补贴申请人花名册》一式3份
3.申请人身份证
4.申请人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任职经历、获奖材料等。属符合其他情形资格条件的,还须提供相应职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执照等证明材料。
5.申请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及与引才单位签订的五年以上劳动合同(企业提供)、五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或入编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提供)
以上3、4、5项材料均核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引才单位公章确认)。
办理流程:
1.发布目录。 市人社局牵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根据全市重点人才的需求状况和紧缺程度,按年度编制我市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目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通过市级主要媒体面向社会发布。
2.补贴申请。 市级、各县(区)、开发区的用人单位对照我市引才目录以及引进的人才资格条件,按属地关系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人才安家费补贴申请。市本级单位直接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
3.经费审批, 市人社局对市本级单位上报的人才安家费申请材料审核后,将拟享受安家费待遇的人员名册报市委人才办征求意见,并按规定提出安家费补贴发放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财政局根据审批意见,将人才安家费补贴经费划拨至市人社局账户,由市人社局负责将款项转拨到用人单位发放;县(区)、开发区人才安家费审批拨付方式可参照市本级执行。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以通知文件规定时限为准
办理费用:不收费
费用依据: https://ggfw.nn12333.com:8081/nnmh/knode/2684
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
(一)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本部
地址:东悦巷6号
(二)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兴宁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兴宁管理部
地址:民主路14-8号工商银行2楼
(三)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西乡塘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西乡塘管理部
地址:科园东五路6号原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四)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市民中心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良庆管理部
地址: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2楼
(五)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地址:科园大道东五路6号
结果送达: 发文公布
联系电话: 0771-5381316
扩展阅读
安家费补贴发放的标准及资格条件
(一)列入我市引才目录, 符合下列条件, 与我市(含市、县、城区、开发区)的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连续签订劳动合同达5年及以上,以下各项类同)的人才,可享受政府提供的25万元人才安家费补贴(按年度分期平均拨付,以下各项类同):
1.引进到我市工业六大重点产业(根据我市工业发展规划确定或适时调整,以下各项类同)企业、市属重大项目企业工作,取得正高职称或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二等奖(含)以上且排名前5名的专业技术人才;
2.在国内500强企业或省级以上大型名牌企业任过中层及以上职务,引进到我市工业六大重点产业企业、市属重大项目企业,以及金融服务、技术研发、创意设计、文化传媒、电子商务、信息技术服务、服务外包、休闲旅游等重点发展的高端、现代服务业企业工作,并担任副总经理(或相当于)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3.引进到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或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等学校工作,取得正高级职称的学科技术带头人。
(二)列入我市引才目录,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才, 可享受政府提供的15万元人才安家费补贴:
1.在区内外大型企业任过副总经理(或相当于)及以上职务,引进到我市工业六大重点产业企业、市属重大项目企业,以及金融服务、技术研发、创意设计、文化传媒、电子商务、信息技术服务、服务外包、休闲旅游等重点发展的高端、现代服务业企业工作,并担任副总经理(或相当于)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2.引进到我市工业六大重点产业企业、市属重大项目企业工作,取得副高职称或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一等奖(含)以上且排名前5名的专业技术人才;
3.引进到我市工业六大重点产业企业、市属重大项目企业,以及金融服务、技术研发、创意设计、文化传媒、电子商务、信息技术服务、服务外包、休闲旅游等重点发展的高端、现代服务业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博士;
4.引进到我市医疗卫生、城建、规划、环保、国土、交通、园林、文化、艺术、科学研究以及农、林、牧、渔业等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
(三)列入我市引才目录,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才, 可享受政府提供的10万元人才安家费补贴: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的高级技师;
2.引进到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或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等学校工作,取得副高级职称的学科技术带头人;
3.引进到我市工业六大重点产业企业、市属重大项目企业,以及金融服务、技术研发、创意设计、文化传媒、电子商务、信息技术服务、服务外包、休闲旅游等重点发展的高端、现代服务业企业工作的全日制硕士。
(四)其他情形。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的特殊引才情形,人才资格条件及安家费补贴标准等按特殊情况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