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缴费时间:2020年9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享受时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参保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2020年9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缴费标准及待遇享受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各级财政对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均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550元,对2021年度的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还将适度提高。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享受时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参保居民可办理转外就医及异地居住就医
参保居民应首先就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转诊转院到参保地外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应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除急诊外,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按相应医疗机构级别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我市转诊转院管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和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医疗〔2016〕18号)文件执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应申请办理异地居住就医备案手续,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