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补贴对象: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每新招用一名职工并缴纳社保1个月及以上的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申报流程:企业申报-区就业局审核-区财政审核-拨付。补贴标准:2000元/人。
补贴对象: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每新招用一名职工并缴纳社保1个月及以上的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
申报流程:企业申报➞区就业局审核➞区财政审核➞拨付
补贴标准:2000元/人
申报资料:1.《成都市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扩产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 2.《成都市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疫情防控期间新招用职工花名册》
咨询电话:67826201
办理地址:清江中路20号 中国成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成都人才园)2楼210室
其他有关事项:
1. 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市人社局另行下发。
2. 有效期至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撤销。
来源:青羊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