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为百强连锁药店企业,遵纪守法、规范运营是我们遵守的基本原则。因为湖南养天和大药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养天和大药房)起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称国家食药监局)一事,现在有些人在说,零售药店行业为了一己之利反对国家搞药品的电子监管,我们大家都要站出来为行业、也为自己说说话。
2.一直以来,我司都在竭尽全力提升企业经营规范程度,从而达到药监部门的相关要求,因为我们深知,用药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来不得半点马虎。零售药店行业的绝大部分同行也都是这么做的,而且,经营规模越大的连锁药店,这方面遵守得越好。稍微了解医药市场的人都知道,各省各市的领先连锁都是药监部门的示范单位。达到GSP要求投入是相当巨大的,有哪个药店为此去起诉药监部门呢?
3.我司不仅拥护任何有益人民群众健康的合理监管政策、合法行政作为,而且也积极支持药品监管电子化、互联化,因为这是时代进步的必然要求!我们怎么会和历史潮流做对?!因此,当《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出台后,我们感到欢欣鼓舞,因为让我们看到了国家对整个医药产业的药品电子监管体系建设进行顶层设计的计划和决心。
4.我司郑重表态,我们仅仅是反对现行药品电子监管码这一个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完全属于重复建设的不良政策。对于养天和大药房起诉国家食药监总局的行为本身,我司不予评价,但是对于诉状里面的内容,确属感同身受!
占据终端份额80%的医院不赋码没有任何惩罚,只占据终端份额20%的药店不赋码就要取消经营资格,何其不公?!不结合原有批号管理、条形码管理进行药品监管信息化的统一规划,而是浪费大量人力物力单独推行一个作用微乎其微的药品电子监管码,置中央三令五申不得搞重复建设的禁令于不顾,何其不智?!完全漠视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事实,以巨大代价强推电子监管码只为解决医药市场上绝对不占主流的回购药问题,何其不仁?!
5.现在有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往药店行业泼脏水,这是我们不能容忍的。中国当代零售药店行业起步晚、时间短,作为一个年轻行业肯定会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之处,但是不能把几百万药店人为健康事业的努力付出给抹杀。早些年率先掀起平价风波,让广大消费者不再受医疗机构药价垄断之苦,难道不是我们行业的贡献吗?“大病进医院、小病进药店”,难道不是我们行业的贡献吗?
6.中国已经步入老年社会,两亿多老年人的健康尤其是慢性病问题,将产生极大的医疗卫生成本,是对社会的极大考验!包括我们自己企业在内,零售药店行业普遍在探索慢病服务、药事管理等专业化提升道路,为的就是更好满足广大民众尤其老年人的健康需求,期望在节约医保基金、改善慢病预后等方面发挥自己的作用。要做到这些,除了我们自身努力,社会各界支持,最为重要的,是要有好的行业政策。我们由衷希望,包括国家食药监局在内的所有涉医涉药政府管理部门,不要再出台像强制推行药品电子监管码这样的“不公平、没必要、不应该”的不良政策,因为最终为此买单的还将是广大患者!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