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一般情况下不限行,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下将启动临时交通管理措施: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外,特定区域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自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等级升级为橙色预警,将执行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经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会商,我市天气条件,持续转差,污染将进一步加重,目前已出现小时重度污染。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领导同意,决定从2019年12月13日零时起,将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等级调整为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级别为Ⅱ级。
自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起至预警解除,对小型汽车采取尾号限行。
限行规则:
小型汽车尾号限行时间:
星期一:车牌尾号 1 和 6 限行。
星期二:车牌尾号 2 和 7 限行。
星期三:车牌尾号 3 和 8 限行。
星期四:车牌尾号 4 和 9 限行。
星期五:车牌尾号 5 和 0 限行。
限行时段为每日 7 : 00-20 : 00
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货运车辆禁行时间:
每日0时至24时
中型及以上柴油货车和大型柴油客车禁行时间:
周一至周五的7:00至22:00
应急管制区域:
小 型汽车尾号限行区域包括:
自流井区: 五星街、新民街、同兴路、光大街、滨江路、解放路、自由路、檀木林街、塘坎上路、交通路、东兴寺片区等;
大安区: 仁和路、广华路、人民路等;
高新区: 汇东路、丹桂大街、汇兴路、龙汇街、通达街、兴川街,汇川路等;
贡井区: 贡兴路、育才路、青杠林、金鱼路、筱溪街、长征大道以内区域等。
不受限行措施影响的几类情形:
(一)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军用车辆,警务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环境监测及环境监察执法车辆、保险勘验救援车辆、银行运钞车辆、环卫作业车辆;
(二)公交车、出租汽车(不含网约车)、校车、邮政(快递)车辆、单位通勤车辆(不含黄标车)、新能源汽车、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
(三)园林绿化、道路养护、医疗废物处理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四)农副产品运输车可不受尾号限行限制,但须遵守城市货运车辆限行规定。
(五) “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需驶入货运车限行区域内配送加油(气)站燃油的汽柴油(汽)专业运输车辆按照原货运车辆入城规定执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预警解除:
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