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徐家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地址斜土路2431号;天平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地址衡山路17弄1号;湖南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地址,淮海中路1788号甲等。
办理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户口簿
3、本人二寸证件照2张;
4、未继续升学的应历届生需凭毕(肄)业证书;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需凭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
4、遇有特殊情况的,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徐家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周一到周五:8:30-16:30。 周六:8:30-11:30,13:30-16:30。 周日:8:30-11:30。国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共8天)8:30-11:30;其他国定节假日8:30-11:30,13:30-16:30。
021-34199739
斜土路2431号
天平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工作日:8:30—16:30。周 六:8:30—16:30。周 日:8:30—11:30 窗口受理;11:30—16:30业务咨询。国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共8天)8:30—11:30。其他国定节假日 8:30—11:30 窗口受理;11:30—16:30业务咨询。
021-64737799
衡山路17弄1号
湖南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周一到周五:8:30-16:30。周六:8:30-11:30窗口受理,11:30-13:30业务咨询,13:30-16:30窗口受理。周日:8:30-11:30窗口受理,11:30-16:30业务咨询。国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共8天)8:30-11:30;其他国定节假日8:30-16:30。
021-64377524
淮海中路1788号甲
斜土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周一到周五:8:30-16:30;双休日:8:30-16:30;国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共8天)8:30-11:30;其他国定节假日8:30-16:30。
021-64045999
茶陵路38号
枫林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周一到周五:8:30-16:30。双休日:8:30-16:30。国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共8天)8:30-11:30;其他国定节假日8:30-16:30。
021-33638100
小木桥路680号1号楼
长桥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6:30;双休日8:30-11:30,13:30-16:30;国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共8天)8:30-11:30,其余国定节假日8:30-11:30,13:30-16:30。
64101999; 64771771
罗秀路616号
虹梅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周一到周五:8:30-16:30。双休日:8:30-11:30,13:30-16:30。国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共8天)8:30-11:30;其他国定节假日8:30-16:30。
021-34207920
虹梅路2019号
田林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周一到周五:8:30-16:30。 双休日:8:30-11:30,13:30-16:30。国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共8天)8:30-11:30;其他国定节假日8:30-16:30。
021-64825656、021-64824699
宜山路655弄3号2楼
康健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周一到周五:8:30-16:30。双休日:8:30-16:30。国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共8天)8:30-11:30;其他国定节假日8:30-16:30。
021-54210576转8036;021-54210576转0
浦北路268号
漕河泾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周一到周五:8:30-16:30。双休日:8:30-16:30。国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共8天)8:30-11:30;其他国定节假日8:30-16:30。
021-54480560;021-54480561;021-54480562;021-54480563
冠生园路211号
龙华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6:30;双休日:8:30-16:30;国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共8天)上午8:30-11:30,其余国定节假日8:30-16:30。
021-54121059
天钥桥南路399号
凌云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周一到周五:8:30—16:30;双休日:08:30—16:30;国定节假日:08:30—16:30
021-64552736、021-64534129、021-64537318
老沪闵路1039弄48号
华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周一到周五:8:30—16:30。双休日:8:30—16:30。国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共8天)8:30—11:30;其他国定节假日8:30—16:30。
021-54821212
华泾路505号
其他
1、已持有《劳动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劳动者无需换发《就业创业证》,可凭《劳动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申领失业保险金等各项公共就业服务。
2、《就业创业证》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经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盖钢印后有效。
3、劳动者在被用人单位招用期间,《就业创业证》由单位保管。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或失业期间由劳动者本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