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县直小学学区划片、招生对象、报名要求:第一学区是东起北郑村(含北郑村),西至阳曲宾馆沿南坡街到黄寨桥,北至首邑北路两侧,南至北同蒲铁路,凡属第一学区的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入城东路小学;第二学区是东起阳曲宾馆(含阳曲宾馆)沿南坡街至黄寨桥,北起黄寨桥沿首邑北路两侧至交通局十字路口,西至首邑南路以东等。
招生办法
(一)县直小学
1、学区划片、招生对象、报名要求
第一学区:东起北郑村(含北郑村),西至阳曲宾馆沿南坡街到黄寨桥,北至首邑北路两侧,南至北同蒲铁路。凡属 第一学区的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入城东路小学。
第二学区:东起阳曲宾馆(含阳曲宾馆)沿南坡街至黄寨 桥,北起黄寨桥沿首邑北路两侧至交通局十字路口,西至首邑 南路以东,南至北塔地公交站。凡属第二学区的县城居民户 适龄儿童入新阳街小学。
第三学区:北起黄寨村(含黄寨村),南至三眼洞铁路桥, 西至南河公园,东至首邑南路(含北塔地、青龙新区)。凡属第三学区的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入阳兴小学。
2、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
2019年7月10日--1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须持“四证”,即《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所有)证》、《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按学区到指定学校报名。
3、非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
非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小学报名入学。
(1)非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其直系亲属在县城有房屋产权证的,按县城居民对待,实行划片入学。上述适龄儿童可在2019年7月10日---11日,按学区到指定学校报名。
(2)乡镇适龄儿童,若本村有学校原则上在本村学校入学。如确需在县城小学就读,需出具务工单位证明并经本村村委确认盖章,待县城小学有空缺学位时统筹考虑,但不得择校。
(3)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和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子女, 原则上统一入县教育局指定小学就读,但不得择校。
上述(2)、(3)两种情况适龄儿童,如确需在县城小学就读,可提前准备好申请及“四证”于 2019 年7月16日-- 17日到县教育局教育科报名,报名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3:00-6:00。适龄儿童入小学的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还须提供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县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8年4月30日前办理);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9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8年4月30日前办理);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需提供贫困家庭扶贫手册(或其他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县教育局将视具体情况,若县直小学学位满额后,就近安排在中社小学就读。
4、相关说明
(1)年龄:凡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等,必须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2)户籍:以适龄儿童2019年4月30日以前的户籍为准。
(3)住房:以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为准(直系亲属系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租房合同或协议不能作为县城居民户的固定住所认定依据。
(二)乡镇小学
以乡镇联校为主体,原则上所辖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到就 近的小学入学。报名时间及条件参照县直小学相关规定执行。
(三)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1、县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办法:依据生源情况、交通便利、历史衔接、寄宿条件,原则确定县城初中学校入学办 法。县城居民(有县城户籍)或在县城有住房(有房产证或 购房合同)的小学毕业生入阳曲二中。无县城户籍和住房的 小学毕业生入阳曲三中。
2、对口直升:黄寨、高村、东黄水、西凌井、北小店、 杨兴联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对口直升阳曲三中;侯村联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侯村中学;大盂联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首邑学校;泥屯联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泥屯中学;凌井店联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凌井店中学。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学生、 本县户籍异地毕业回县参加分配的学生和乡镇联校小学毕业生因故需在县城初中学校就读的,请务必于 7 月 26 日至 8月 6 日,带户口簿(户主和学生)、务工人员在本县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8 年 6 月 30 日前办理)、小学毕业证、监护人用工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2019 年 6 月 30 日前连续缴纳 12 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8 年6 月 30 日前办理)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教育局教育科申请报名登记,由县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分配入学,但学生不得择校。
4、凡出县就读和乡镇回县城就读的学生必须到县教育局教育科登记备案,否则不予办理学籍转移手续。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禁各中学为出县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
(四)公办中小学招生的其它情况
1、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进入学区内普通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县教育局安排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全县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按照《太原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方案》(并教基字〔2016〕3 号) 文件执行。
2、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驻县部队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 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1、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 2019 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教基函〔2019〕2 号)和《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9 年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并教基函〔2019〕28 号)文件要求,县教育局把县域内民办中小学的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本县统一管理,确定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2、2019 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和全市公办学校入学工作同步进行,实行网上报名方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学校。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未经网上报名的 适龄儿童少年无法正常入学,不能建立学籍。
登记时间与方法:
1、2019 年全市小学入学报名工作全部实行网上登记。登记时间为 7 月 1 日 8:00 至 7 月 7 日 22:00,监护人通过手机下载安装“我的太原”APP 应用程序并注册后,通过手机或电脑端均可进行报名登记:
手机端:在“我的太原”手机应用程序中点击“小学报名”模块;
电脑端:太原市教育局网站: http://jyj.taiyuan.gov.cn 点击“小学报名”系统;
太原市政府网站: http://www.taiyuan.gov.cn 点击“小学报名”系统。
温馨提示:报名登记完成后家长无需打印《太原市小学入学报名登记表》。
2、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对象为具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本市户籍和外地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 生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
3、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进行,网报时间为 8 月 1 日 18:00 至 8 月 5 日 18:00。通过登录太原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网址为: http://jyj.taiyuan.gov.cn 。网上报名完成后,学生及其家长必须通过报名系统打印获取《2019年太原市自愿选择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表》。
4、全县民办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各学校报名情况。当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全部 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时,招生计划人数的30%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70%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录取。
5、凡已被民办小学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适龄儿童,县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小学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 生,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6、各民办初中学校要在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结束后 3 日内完成录取手续办理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空缺招生名额转为自主招生计划。
7、学校自主招生
(1)已选报民办初中学校参加电脑随机派位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参加所选报学校的自主招生。任何民办初中学校不得招收网上报名时未选报本校的学生,否则不予办理学籍注册。
(2)各民办初中学校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制定招生 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县教育局备案。
(3)参加各民办初中学校自主招生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2019 年太原市自愿选择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表》和《小学义务教育证书》,到所选报的民办初中学校办理自主招生相关手续。
(4)各民办初中学校应在规定的自主招生时间结束后3 日内通知学生及其家长自主招生结果,并为被录取的学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8、录取结果审核
(1)各民办初中学校应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认真准确核对被录取学生的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格式将 自愿选择到本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信息资料报送县教育局审核备案(纸质资料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上报 电子版)。
(2)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 各民办初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向其发放加盖本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3)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 教育行政部门不再为其安排初中公办学位。自愿选择到民办初中学校就读但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小学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