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古镇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古镇镇2020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其中指定了今年招生政策,包括招生对象、学区划片、招生指引等;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小学应届毕业生;初中不招收往届复读生。
关于古镇镇2020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为进一步规范我镇中小学招生工作,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教体通〔2020〕54号】文件规定,结合我镇的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就2020学年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招生遵循“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有序入学”原则,实行网上预报,学校登记,统筹安排学位的办法。以下四类适龄儿童( ①本镇户籍人口的适龄子女及本市户籍符合跨区就读条件的,②符合教育优待政策条件的,③达到市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的,④符合我镇纳税大户、上规上限、高新企业等优待政策的 )入读 公办学校 ,其他情况的通过 电脑派位入读民办学校。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 本镇常住人口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小学应届毕业生;初中不招收往届复读生。
三、招生计划
四、报名时间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1.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 2020年5月22日9时—6月3日24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 2020年5月25日9时—6月3日24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时间内登陆中山教育信息港“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按要求上传资料,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可到就读的幼儿园、小学设立的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监护人需在 6月4日—10日这个时段登陆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及时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
特别提醒:
1. 报读中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没有进行网上预报名登记的将无法完成现场报名和注册手续,请家长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预登记并把预登记表打印好(一式两份)。
2. 未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不符合入学年龄条件,无法完成预报名登记和获得学籍,家长要尽早联系幼儿园入读。
(二)现场报名确认时间: 小学一年级: 5月29日、6月12、29日和7月3日 四天进行现场报名登记。 5月29日 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现场报名, 6月12日 本市(镇)户籍符合跨区就读条件的及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现场报名, 6月29日 达到市积分入学获得公办小学学位的适龄儿童现场报名, 7月3日 民办学校(新徽学校)现场报名(电脑随机摇号)。初中一年级: 6月12日 本镇户籍人口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现场报名, 6月19日 本市(镇)户籍符合跨区就读条件及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小学毕业生现场报名, 6月29日 达到市积分入学获得公办中学学位的适龄儿童现场报名。
(三) 7月10日 发出小学一年级录取通知书,办理新生注册。
(四) 7月15日 发出初中一年级录取通知书,办理新生注册。
(五) 8月底 ,民办学校可再进行一次补录注册。
五、报名地点
(一)预报名地址: 登陆中山教育信息港“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登记(网址:http://www.zsedu.net/)。
(二)现场报名地点:
1. 报读小学一年级的本镇农村户籍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的村辖区内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跨区就读、居委户籍或其他户籍的适龄儿童按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分配的相应学校办理。
1)古一村户籍——古一小学,电话22357601;
2)古二村户籍——古二小学,电话22357602;
3)古三村户籍——古三小学,电话22357603;
4)古四、六坊、七坊村户籍——古镇小学,电话22351604;
5)六坊、七坊、冈东、冈南村户籍——镇南小学,电话22357607;
6)曹一村户籍——曹一小学,电话22397611;
7)曹二村户籍——曹二小学,电话22397612;
8)曹三村户籍——曹三小学,电话22397613;
9)海洲行政村(民乐、教昌、沙源、市边、北海)户籍——海洲第一小学,电话22317941;
10)海洲行政村(显龙、麒麟、华光、红庙)户籍——海洲第二小学,电话22317787;
11)非古镇本地户籍——新徽学校,电话22315165。
2. 报读初中一年级的符合入读公办学校条件的,在本镇读小学的古镇户籍学生由小学毕业学校组织集体报名,在镇外读小学的古镇户籍学生自行直接到居住地所属中学报名。跨区就读、居委户籍或其他符合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先到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办理申请,再到分配的相应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1)古镇学校初中部招收古镇、镇南两片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联系电话:22357306;
2)曹步初级中学招收曹步片区户籍小学毕业生,联系电话:22533274;
3)海洲初级中学招收海洲片区户籍小学毕业生,联系电话:22317746。
3. 符合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条件的新生,可在 6月13日9时至6月14日24时 登陆“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填报直属学校志愿,并可在 6月18日9时至24小时 调整志愿。镇教指中心 6月21日 前核实名单, 6月22日至6月26日 公示名单, 7月3日上午9时 由市教体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4. 符合古镇民办学校(古镇新徽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条件的新生, 7月3日上午9时 由镇教指中心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六、报名注意事项
(一)跨区就读
1. 古镇居委会户籍(含新迁户、集体户)的适龄儿童要在5月25日—29日前到所就读古镇的正规幼儿园(小学)或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才能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原则上按居住房产证住址就近入学;(2019年6月份后迁入的按照迁入时间的先后根据实际招生情况实行跨区、跨片就近或靠近入读公办学校)。(需提交资料:①跨区就读申请书,②新生登记预报名表,③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④居住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本镇户籍适龄子女因异地居住确实需要跨区就近入学的,5月25日—29日前到所就读古镇的正规幼儿园(小学)或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才能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需提交资料:①跨区就读申请书,②新生登记预报名表,③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④居住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3. 本市户籍人口子女跨镇区就读我镇公办学校的,5月25日—29日前向所就读古镇的幼儿园(小学)或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才能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需提交资料:①跨区就读申请书,②新生登记预报名表,③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④在古镇满一年以上的工作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⑤在古镇缴交满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⑥在古镇购买且居住用满一年以上的房产证或备案表等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
4. 由于近年我镇小区(楼盘)比较多,入住率高,分布不均匀,为了更好地有序安排,小区适龄儿童申请入读学校分配具体安排如下表:
(二)教育优待政策就读
1. 符合教育优待政策条件的,5月25日—29日提交教育优待政策的有关资料(中山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原件及复印件,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才能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2. 港澳同胞子女按照《关于印发港澳同胞子女在中山市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教体通〔2019〕80号)、台湾学生按照《印发关于台湾学生在中山市中小学校就读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教体通[2019]68号),华侨子女按(粤侨办〔2009〕55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适龄子女的父母,5月25日—29日向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申请入学,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才能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需提交资料可到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索取)。全家港澳户籍在古镇无房产的、小孩是港澳户籍家长是外地户籍的,要办理积分入学。
3. 父母一方或双方是古镇户籍,子女为非本镇户籍或无户籍的,能办理积分入学的先办理积分手续,5月25日—29日前向所就读的正规幼儿园(小学)或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才能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需提交资料:①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或村居证明文件,②新生登记预报名表,③小孩和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④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小孩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⑥积分入学回执)。
(三)积分就读
积分入学入读公办学校学位分配按“积分高低排序”,采用家长现场自选学校的方式进行,遵循“居住地就近、靠近、跨片入学”相结合的原则安排学位,确保积分入围的每一个孩子都能入读公办学校。家长现场自选学校确定学位后就不能申请更换,若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家长自选学校日期另行通知。
(四)现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 本地家长需携带:
1)家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小孩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儿童预防接种证、复印件;
4)新生登记预报名表(小学一年级新生)。
2. 非本地户籍家长需携带:
1)家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小孩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复印件;
4)新生登记预报名表(小学一年级新生);
5)《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暂住地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6)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古镇缴交社保的参保记录;
7)积分管理登记的积分回执;
8)自选学校确认表(市积分生)。
(五) 各报名登记点将按规定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生对象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者不予办理报名登记。
(六) 民办学校招收学生时,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教体通〔2020〕54号】文件规定: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招收法有古镇社保(截至报名前有六个月)或有古镇居住证的定监护人适龄儿童,实行电脑摇号录取,确保解决我镇常住人口子女的入学问题。严禁民办学校未经许可,超班额、超规模、超地域等违规招生。否则,由此所引起的后果由学校自行承担。严重者给予限制招生、暂停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七、招生咨询电话
古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22345276 (陈老师、刘老师、黄老师)
古镇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