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参加佛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符合享受该项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的携带佛山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院备案表》以及参保人身份证、病历等相关资料到目前就医医院进行申办,由转出医院在医保系统录入转院信息,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批后,本次转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核报。
办理条件
参加佛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符合享受该项待遇条件的参保人。
办理材料
1、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转到外市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
佛山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院备案表》以及参保人身份证、病历等相关资料
2、参保人自行要求到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
《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申请表》,以及持参保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病历
若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转到外市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
凭材料进行申办,由转出医院在医保系统录入转院信息,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批后,本次转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核报。
2、参保人自行要求到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
凭材料进行申办,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批后,本次转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核报。
办理时限与费用
具体询问当地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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