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工作日6:00至22:00。禁止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在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工作日6:00至7:30、20:00至22:00以及已预约出行的时段为不受尾号限行时段。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于2020年12月19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一、全天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在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道路上通行。
二、工作日6:00至22:00,禁止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在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
三、工作日6:00至22:00,在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即:星期一限行尾号“1”和“6”,星期二限行尾号“2”和“7”,星期三限行尾号“3”和“8”,星期四限行尾号“4”和“9”,星期五限行尾号“5”和“0”。
四、接送学生预约出行车辆限行时间调整如下:
(一)申报预约出行车辆为国III(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III(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工作日6:00至22:00,在成都市绕城高速公路(不含)内区域,禁止通行。
(二)已在“蓉e行”平台成功申报预约出行,且预约车辆为国III(含)以上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III(含)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工作日6:00至7:30、20:00至22:00以及已预约出行的时段为不受尾号限行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