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身份证明、户口本、不动产权证、近一年的纳税清单原件、用于还款的银行卡或存折(需为借款人、评估报告、公积金联名卡、个人信用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安全鉴定书、报建批复书、预算报告书、如需评估的提供评估报告、施工合同、施工队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明、土地证等
办理材料
1、合法的身份证明正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注:如已婚,则需一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正本
2、户口簿正本(如已婚,则需一并提供配偶的户口簿正本)
3、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证及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一年的纳税清单原件(提供其他收入时需要)
5、用于还款的银行卡或存折(需为借款人本人在中山开户的贷款银行同行账号)
6、评估报告
7、公积金联名卡
8、个人信用报告
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适用于建造、翻建)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适用于建造、翻建)
1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适用于建造、翻建)
12、房屋安全鉴定书(适用于大修)
13、报建批复书(适用于建造、翻建)
14、预算报告书(建筑队盖章)
15、如需评估的提供评估报告
16、施工合同
17、施工队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施工队公章)
18、土地证
19、提供自有资金存折或施工队出具的收据(需要提供刷卡纸或者现金入账单)
20、土地价值不足时,须提供借款人名下另一物业的房产证、土地证作抵押
21、《个人(家庭)住房证明》(可自助打印)
22、中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23、中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告知书
注:若是异地公积金的,还需要提供当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标准格式的缴存证明和缴存流水(最近半年);以及缴存地房地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