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杭州儿童医保参保人员可在一个结算年度内,报销符合少儿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住院费以及门诊费用。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三级医疗机构为70%,其他医疗机构为7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80%。门诊医疗费报销比列:三级医疗机构为40%,其他医疗机构为6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70%。
报销范围:
1、参保少儿发生的符合少儿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住院费,由少儿医保统筹基金与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分担。
2、参保少儿发生的符合少儿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部分),由少儿医保统筹基金与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分担。
3、少年儿童医疗保险费的开支范围,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开支范围以及增补的少儿用药目录执行。
报销流程:
住院报销:在杭州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只要把证历本和市民卡(医保卡)交给医院。在出院时,医院将自动结算费用。
门诊报销:携带证历本和市民卡(医保卡),在杭州医保定点医院或药店用卡内余额支付门急诊费用时候将自动结算费用。
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住院医疗费按以下规定结算:
(一)由个人承担一个住院起付标准,两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按其中最高等级医疗机构标准计算。具体为:三级医疗机构800元,其他医疗机构500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
(二)少儿医保和其他城乡居民医保由统筹基金参与支付的住院最高医疗费限额(以出院日期为准累计计算,以下简称住院最高限额)为25万元。
(三)住院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部分医疗费,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统筹基金承担的比例为:三级医疗机构为70%,其他医疗机构为7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80%。
(四)住院最高限额以上部分住院医疗费,符合大病保险规定的,由个人和大病保险基金共同承担。
门诊报销: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按以下规定结算:
(一)先由个人承担一个门诊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具体为300元。
(二)门诊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统筹基金承担的比例为:
1.少儿医保一档参保人员:三级医疗机构为40%,其他医疗机构为6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70%。
2.其他城乡居民医保二档参保人员:三级医疗机构为30%,其他医疗机构为5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60%。
(三)选择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的少年儿童和其他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其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承担比例在本条第(二)项规定的基础上提高3个百分点。
参保的少年儿童和其他城乡居民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或经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至其他的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门诊医保起付标准减免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