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潞州区东环路以西、西二环路以东、北环街以南、南环街以北(含以上道路)区域管制范围内。
限行区域
潞州区东环路以西、西二环路以东、北环街以南、南环街以北(含以上道路)区域管制范围内。
限行时间
本通告自2019年11月15日起实施,2020年3月31日结束。
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办理通行证的通勤大型载客车。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执法车、特种勤务车、工程抢险救援车、清障车、保险勘查车。
(三)市政、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葬专用车辆以及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
相关要求
(一)未更换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车辆等同于普通号牌车辆管理;提倡乘坐公交车等方式绿色出行。
(二)限行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