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人可以携带身份证、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的出入境大厅(二道区出入境接待大厅:吉林街16号二道区吉林街道办事处二楼),现场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向窗口提交材料,工作人员审核材料,获取受理回执单。
办理条件:
内地居民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
商务签: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企业机构”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所在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办理材料:
(一)内地居民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3、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4、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商务签。
交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企业机构人员还须提交企业机构为本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须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本人属于该企业机构的有关证明文件;企业机构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活动事由说明。
企业机构在备案时已提交过上述有关证明材料的,企业机构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申请商务签注时无须重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长春二道区预约流程
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 点击进入
百度搜索“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点击“出入境证件预约申请”或“往来港澳台签注申请”申请。
登陆后选择“办证城市”,点击确定后选择“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填写个人信息完成预受理
长春市二道区受理点
大厅名称: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与吉林街交汇处,吉林大路北侧,北行50米吉林街16号二道区吉林街道办事处二楼
咨询电话:0431-8288402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夏:8:30-11:3013:30-16:30 冬:8:30-11:30 13:00-16:00
业务受理范围:出国境证件申请;再次签注申请。(港澳台定居签注、港澳商务签注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