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官网办理,本业务需上传的材料中《月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企业缴费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必传项目。其他各项视离职职工实际情况择一上传。因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的职工,在操作界面中“新个人状态”栏选择“暂停缴费”;其他特殊情况离职的职工,选择“封存“等。
用途:
在职参保人员因辞职、辞退、解聘、开除、失踪、劳改、收监等原因停止缴费时,办理此项业务。
1. 业务办理流程: 业务直通车
2. 提供材料:
(1)《( )月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企业缴费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
(2)二代居民身份证
(3)解除关系备案登记表
(4)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
(5)企业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或除名决定
(6)参军证明
(7)行政部门审批的退休审批名册
(8)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3. 操作要求:
(1)本功能在“个人业务办理”下的“状态变更”中。
(2)本业务需上传的材料中《( )月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企业缴费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必传项目。其他各项视离职职工实际情况择一上传。
(3)因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的职工,在操作界面中“新个人状态”栏选择“暂停缴费”;其他特殊情况离职的职工,选择“封存(不参与统计)”。
(4)除在单位提前退休等特殊情况外,职工办理离职减员的,均在操作界面“是否离开原单位”中选择“离开原单位”,否则新单位无法办理接续业务。
4. 系统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