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人有效身份证(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出生地等信息发生过变更的申请人还须提交户口簿原件等相应证明材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照片及回执。
办理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出生地等信息发生过变更的申请人还须提交户口簿原件等相应证明材料)
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网上下载打印,或直接在办事大厅领取)
3.照片及回执(到公安局认可的照相馆拍照后领取,或直接在办事大厅照相)
不同情况下还需提交的材料:
1.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的书面情况说明
2.损毁的护照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护照补发的,还应提交定居国外证明和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4.如护照在境外遗失,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境外使(领)馆签发的旅行证或回国证明等回国证件;
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有效期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