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暂行)》。标准内容包括毕业生应达到的30项基本要求和10个领域的办学标准。
标准明确提出了中医学专业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即具备良好的人文、科学与职业素养,较为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底蕴,较为系统的中医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较强的中医思维与临床实践能力,较强的传承能力与创新精神;掌握相应的科学方法,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最终达到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受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委托,根据我国中医学教育的实际情况,参照国际医学教育标准研究制订,以五年制本科中医学专业为适用对象,提出了本科中医学专业教育必须达到的保证标准和发展标准,是本科中医学专业教育质量监控及教学工作自我评价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