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女职工在生育时、或者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时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剩余手术的可进行生育保险报销。
一、报销条件:
1、女职工在生育时、或者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时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剩余手术的。
二、报销标准:
1、顺产: 4000元
2、难产(产钳助产和胎头吸引):5000元
3、剖宫产: 6000元
4、产前检查: 1000元
5、怀孕4-7个月流产(含人流):2000元
6、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含人工流产):800元
7、放置宫内节育器手术(含宫内节育器):800元
8、摘取宫内节育器手术:500元
9、皮埋术:200元
10、皮埋取除术:150元
11、输卵管结扎术:2000元
12、输精管结扎术:1000元
13、输卵管复通术:2500元
14、输精管复通术:2000元
三、报销材料:
1、女职工本人生育:
①《出院证》或者《病情证明》、医疗费用FP原件、《生育证》
②《出生证》、身份证复印件2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回)
2、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
①《出院证》或者《病情证明》、医疗费用FP原件、《生育证》
②《出生证》、身份证复印件2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回)
③配偶未就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2份、《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销流程
由单位经办人员到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窗口提交材料并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温馨提示:在办理生育保险相关业务时,必须由单位保险经办人员前来办理。
五、办理地点:
昆明各区县市的社会保障部门
地 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或春融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3楼
电话:0871-63331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