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怎么买房子

成都公积金怎么买房子_兼职服务_时间陪伴

【导语】:分两种情况:购买一手房和购买二手房。主要有八步:第一步:借款申请人到中心贷款服务大厅或受托银行贷款受理网点填写书面贷款申请,提交申请资料。第二步:受托银行进行受理、调查、初审。第三步: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查、审批。第四步:担保公司与借款申请人办理担保手续,出具《担保承诺书》等。

    购买一手房:  

 办理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满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异地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具有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等;

(三)申请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

(四)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五)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六)具有经房管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且为买受人;

(七)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且首付款金额加上贷款金额应等于住房价值;

(八)有较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九)能提供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十)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一)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二)户口簿(首页和借款申请人本页、未成年子女页)原件和6份复印件。

(三)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离婚的生效文书)原件,单身须现场声明。

(四)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备案表原件2份(郊县楼盘需3份原件)和3份复印件。

(五)购房合同正本,2份原件和2份复印件。

(六)购房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2份原件和2份复印件。

(七)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凭证:首付款收据及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原件,3份复印件。

(八)借款申请人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服务大厅或受托银行贷款受理网点申请贷款时,可在柜台打印2份《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信息登记》(含未成年子女信息)。

(九)提供开发商加盖公章的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原件一套(不得涂改)。

(十)委托扣款(还款)账户:符合所选择贷款银行要求的主借款人的个人借记卡原件和2份复印件。

(十一)收入相关资料:

1、单位缴存职工的月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

2、个人自愿缴存者的月收入以缴存基数为依据;其中缴存基数5000元以上的,还需另行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个人参保缴费资料,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3、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共同借款人需提供收入证明(中心网站可下载格式)原件2份和1份复印件;其中月收入5000元以上的,还需另行提供近6个月的个人储蓄账户资金流水单或社保个人参保缴费资料,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十二)缴存公积金相关资料:

1、在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供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2、在异地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供住建部统一格式的异地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十三)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办理流程

 第一步

借款申请人到中心贷款服务大厅或受托银行贷款受理网点填写书面贷款申请,提交申请资料。

 第二步

受托银行进行受理、调查、初审。

 第三步

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查、审批。

 第四步

担保公司与借款申请人办理担保手续,出具《担保承诺书》。

 第五步

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签署借款合同等贷款手续。

 第六步

中心核准发放。

 第七步

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第八步

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领取借款合同。

 办理时限与费用

1、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2、办理费用:不收费。

 常见问答

 职工应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在成都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所购期房、现房的开发企业或售房单位向中心申报公积金贷款合作,经中心完成项目合作备案通过并签订《担保合作协议》后,购买该楼盘的客户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可直接申请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吗?

在还款期间,借款人可向受托银行申请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公积金贷款。若部分提前还款,每年可提出一次申请,金额应为5000元的整数倍。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哪些还款方式?

1、贷款期限为1年的公积金贷款,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2、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可自行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

 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期付款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一)无住房且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的,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有一套住房但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的,无住房但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的,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为同一套住房的,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二)所购再交易房楼龄超过1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

(三)存在严重逾期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将视具体情况相应提高最低首付款比例或拒贷。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一)贷款期限应以整年计算,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二)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贷款期限。

(三)申请再交易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加所购住房楼龄不超过30年,其中所购再交易房楼龄不超过20年。

 注意事项

①职工家庭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多种住房消费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职工家庭指夫妻和未满18周岁子女。

②职工购买了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付首付款,可在偿还贷款12个月以后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③无房屋所有权且不是房屋所有权人配偶的职工,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④缴存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当在职工本人、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还需提供职工或配偶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鉴章的工作所在地证明。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购买自有产权商品住房(含再交易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户籍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限制。

⑤已注销单位封存账户职工在办理提取业务时,无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经职工本人在提取回单上签字确认已离职,即可办理销户支取。

⑥职工贷款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贷款发放银行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成都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和成都农商银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分支机构的,通过公积金中心柜台办理还贷提取业务后,以后年度以同一套住房办理提取时,不再提供购房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再交易住房的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及住房贷(借)款合同。

⑦按照人民银行征信管理规定,申请人临柜办理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业务时,若申请人与主借款人不为同一人的,主借款人需本人到场签订征信授权书。

⑧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

    购买二手房:  

 办理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满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异地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具有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等;

(三)申请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

(四)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五)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六)具有经房管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且为买受人;

(七)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且首付款金额加上贷款金额应等于住房价值;

(八)有较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九)能提供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十)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一)买方需提供的资料和份数:

1、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户口簿(首页和借款申请人本页、未成年子女页)原件和3份复印件。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离婚的生效文书)原件,单身须现场声明。

4、经房管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正本,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5、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凭证(经买卖双方确认的银行转账凭据、银行现金缴款单、首付款收据、资金监管凭证等)原件,3份复印件。

6、借款申请人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服务大厅或受托银行贷款受理网点申请贷款时,可在柜台打印2份《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信息登记》(含未成年子女信息)。

7、委托扣款(还款)账户:符合所选择贷款银行要求的主借款人的个人借记卡原件和2份复印件。

8、收入相关资料:

(1)单位缴存职工的月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

(2)个人自愿缴存者的月收入以缴存基数为依据;其中缴存基数5000元以上的还需另行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个人参保缴费资料,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3)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共同借款人需提供收入证明(中心网站可下载格式)原件2份和1份复印件;其中月收入5000元以上的还需另行提供近6个月的个人储蓄账户资金流水单或社保个人参保缴费资料,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9、缴存公积金相关资料:

(1)在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供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2)在异地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供住建部统一格式的异地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10、经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11、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卖方需提供的资料和份数:

1、二代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户口簿(首页和产权所有人本页)原件和2份复印件。

3、所交易住房过户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4份复印件(新都、崇州还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3份复印件)。

4、登记机关出具的房屋信息摘要或不动产登记信息摘要原件和1份复印件。

5、收款账户:符合所选择贷款银行要求的售房人的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和2份复印件。

6、如拟售住房地址变更,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2份复印件。

7、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办理流程

 第一步

买卖双方到中心贷款服务大厅或受托银行贷款受理网点填写书面贷款申请,提交申请资料。

 第二步

受托银行进行受理、调查、初审。

 第三步

担保公司与借款申请人办理担保手续,出具《担保承诺书》。

 第四步

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签署借款合同等贷款手续。

 第五步

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第六步

借款人领取过户后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七步

借款人待受托银行领取抵押登记证明等资料。

 第八步

中心核准发放---→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第九步

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领取借款合同。

 办理时限与费用

1、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2、办理费用:不收费。

 注意事项

①职工家庭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多种住房消费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职工家庭指夫妻和未满18周岁子女。

②职工购买了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付首付款,可在偿还贷款12个月以后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③无房屋所有权且不是房屋所有权人配偶的职工,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④缴存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当在职工本人、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还需提供职工或配偶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鉴章的工作所在地证明。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购买自有产权商品住房(含再交易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户籍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限制。

⑤已注销单位封存账户职工在办理提取业务时,无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经职工本人在提取回单上签字确认已离职,即可办理销户支取。

⑥职工贷款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贷款发放银行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成都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和成都农商银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分支机构的,通过公积金中心柜台办理还贷提取业务后,以后年度以同一套住房办理提取时,不再提供购房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再交易住房的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及住房贷(借)款合同。

⑦按照人民银行征信管理规定,申请人临柜办理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业务时,若申请人与主借款人不为同一人的,主借款人需本人到场签订征信授权书。

⑧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

 常见问答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公积金贷款原则上用于购买在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上修建的,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普通住房,并重点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购买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的自住住房。

 职工以前申请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能否再次申请?

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拟购买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因此申请并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只要结清了贷款,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成都购房,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成都市户籍职工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的就业地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近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的缴存明细及缴存证明,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对于借款人的个人信用状况认定标准是什么?

借款申请人逾期情况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有逾期记录的,首付款比例参照《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等相关事项的通知》(成公积金贷﹝2015﹞15号)相应提高比例。借款人同时有多种逾期记录的,以情况最严重的为认定标准。通过核实借款申请人银行流水明细,确属信用卡年费的逾期记录,可不纳入逾期期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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