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年4月1日(周三)至2020年5月15日(周五)(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新市民办理居住证,且申请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在常熟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经本人申请可纳入新市民积分管理。
积分入学申请受理时间:2020年4月1日(周三)至2020年5月15日(周五)(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疫情期间,为保证积分申请有序开展,请新市民朋友前往分中心申请时注意以下事项:
1.务必遵守各镇(街道)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申请人员进入便民中心时,应自觉佩带口罩、出示苏城码、接受体温检测。申请人员进入便民中心后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2.各分中心实行分批次办理,请新市民提前了解居住地分中心申请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申请(尽量一个家庭一人前往),避免人群聚集、扎堆办理。
积分管理申请对象:
新市民办理居住证,且申请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在常熟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经本人申请可纳入新市民积分管理。
以下人员需办理居住证但不受居住年限限制:
符合《常熟市领军型创业创新人才、高层次紧缺人才、外商投资企业和市外投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军转干部及港澳台商子女入学(园)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的;常熟市级人才;学历为硕士及以上的;各镇(街道)当年引进的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在常熟市有自有居住房(工业、商业、办公、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下同)的新市民。来常的苏州其他县市户籍人员,以公安机关新市民信息登记为居住依据,无需办理居住证,也不受居住年限限制。
入学申请条件:
1、申请就读公办幼儿园小班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新市民子女必须符合以下年龄规定:幼儿园小班招收3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小学一年级招收6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且未接受过小学教育的儿童(以未获得全国学籍号为准),初中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未取得初中学籍)。隐瞒学籍信息的取消申请人子女准入资格,并纳入积分管理失信人员名单。
2、租赁房屋及集宿须符合备案要求。友情提示: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年度6月30日前)在本市取得自有居住房(指学生父母的产权房,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均不作为依据)的新市民,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等有效证件和常熟市户籍儿童同时参加房产对应学校的报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