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户籍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户籍2020年3月1日前迁入;非户籍适龄儿童:随迁人员在当地具有“居住证、务工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的,其适龄子女报名就读洛江区公办小学的,在父母居住地及务工辖区内申请的,“两证”须达到1年及1年以上且目前仍在该区居住、务工或经商。
洛江区 小学招生条件:
户籍适龄儿童
1. 户籍2020年3月1日前迁入
2.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
非 户籍适龄儿童
各区小学要根据教育局的统筹安排招收随迁子女,坚持以居住地就近入学的原则,若申请登记入学人数超出本校的招生计划,应报当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1.随迁人员在当地具有“居住证、务工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下称“两证”)的,其适龄子女报名就读鲤城区、丰泽区或洛江区公办小学的,在父母居住地及务工辖区内申请。
申请入读的条件是:
申请就读适龄儿童的父母一方在居住地及务工地“两证”须达到1年及1年以上(即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2019年9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该区居住、务工或经商。
按照2019年秋季招生文件预告,从2021年秋季起,“两证”签发时间均需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即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
2.户籍在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台商投资区的暂住并务工在中心市区的人员(下称“五区人员”),属于人户分离(居住地与常住人口登记地不一致)无法申领居住证的,需提供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前)。
需注意的是,从2021年秋季起,“五区人员”适龄子女申请入学时,应增加“社保证明”。须提供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以及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社保证明时间2021年3月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