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郑州电动车上牌需要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居住证明。属于郑州市户籍的,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明;非郑州市户籍的,需提交郑州市居住证或者《暂住登记凭证》;购车发票、盖章收据等电动自行车合法来历证明;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相关凭证。
①上牌对象
郑州市(包括登封市、荥阳市、新密市、新郑市、巩义市、中牟县、上街区,下同)现有居住人员购买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均可免费登记备案安装防盗车牌。
②上牌时间
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底。
③上牌地点
。自10月12日起首批共投放30个,10月底达到140个,力争在11月中旬490个网点全部部署到位,争取让广大市民都能够就近办理。
④上牌条件
登记备案安装防盗车牌,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居住证明。属于郑州市户籍的,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明;非郑州市户籍的,需提交郑州市居住证或者《暂住登记凭证》;
(二)购车发票、盖章收据等电动自行车合法来历证明;
(三)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相关凭证。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委托他人代办登记备案安装防盗车牌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代办委托书和委托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凡无法提供合法来历证明的电动自行车,原则上不予登记备案安装防盗车牌。确系本人所有、且电动自行车2018年10月12日之前购买,所有人自愿当场签署《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的,视情予以登记备案安装防盗车牌。
⑤车牌种类:
正式防盗车牌(绿底白字) :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已购使用电动自行车。
临时通行防盗车牌(黄底黑字) :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但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使用的电动自行车
注: 临时通行防盗车牌的有效期自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