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汤公司被收购了,新领导要裁一批人员,小汤是其中之一。双方就补偿、办手续问题,沟通的还比较顺畅,公司也痛快的结清了员工费用。离完职,小汤开始马不停蹄的找新工作。
每天疯狂投简历,有些效果。周一到周五日程全部排满,小汤出入各个写字楼,不停面试。奔波了半个多月,小汤没接到一家公司的offer。其中有些公司在面试的时候,双方相谈甚欢,薪资待遇都确定好了,结果也没等到公司的offer。小汤挨个打电话问不被录用的原因,有几家给的回复都是公司要求录用已婚已育或未婚未育人员。
后来,有家公司人事通过招聘网站信息搜索,看到了小汤的简历,工作匹配度较高,就和小汤进行了电话沟通。双方沟通都比较爽快,人事让小汤带上相关的入职资料,第二天去公司见下部门领导,然后办入职,小汤很开心。快挂电话的时候,对方问小汤结婚了吗,有孩子吗?小汤说没有孩子,丁克。对方回复领导要求已婚已育或未婚未育,已婚未育可能暂时不太合适。到手的工作就这么泡汤了,难怪小汤上火。她就想不明白,结婚不要孩子怎么了,哪条规定必须要孩子了,典型的职场歧视嘛。
现代社会,对于女性同胞来说,还是存在不公平的现象,其实这也不能完全怪用人单位。从用人单位的角度考虑,他们招员工是为了工作,为了企业的利益。已婚未育可能存在刚入职不多久就怀孕的潜在性。新员工入职后怀孕,会给用人单位带来一定的压力。
首先,怀孕和哺乳期的员工不能辞退,受法律保护。如果新员工在试用期内被发现和工作岗位不匹配,工作能力不足,而又处在孕期。用人单位只能花钱养着,束手无策。
其次,员工怀孕期间,可能会因身体不适,导致情绪和精神状态不佳,工作受影响。
另外员工生育期间,用人还需找人暂时来替补空岗,增加企业的人力成本。
综上所述,已婚未育女性在找工作的时候,向面试官明确表述自己短期有无生育计划。发动朋友圈人脉散布求职信息,做好简历,把握好自己求职的求职标准,迫不得已的时候,适当降低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