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年内封顶线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成都市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128元。
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年内封顶线 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
注: 2018年,成都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142元,同比增长8.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128元,同比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135元,同比增长9.0%。
参保人员在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其数额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个人先支付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后,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根据医疗机构级别、购买档次按比例支付:
成年高档:三级医院68%,二级医院82%,一级医院8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
成年低档:三级医院53%,二级医院75%,一级医院8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
学生儿童档:三级医院60%,二级医院75%,一级医院8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
基本医保报销后的剩余部分,符合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范围的一次性住院费用,由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按下列比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