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州番禺区中小学招生政策是指《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了在我区具有配套公办学校的小区全份额购买产权房的港澳居民,其随迁适龄子女可根据我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原则”排序安排入读小区配套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等。
《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指导中心、区属中小学:
现将《广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穗教转〔2019〕7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有关政策规定,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要求,根据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工作。
二、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按规定保障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公共服务。
(一)在我区具有配套公办学校的小区全份额购买产权房的港澳居民,其随迁适龄子女可根据我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原则”排序安排入读小区配套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二)凡持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我区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居民随迁适龄子女,由居住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含政府补贴民办学位)。港澳居民也可以为其随迁适龄子女自行选择入读区内民办中小学。
(三)根据上级规定,我区在2020年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把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纳入我区解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范畴。
三、积分入学网上申请系统开通时间为5月7日9:00时-5月27日17:00时,已通过“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获得有效积分的监护人,可再次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点击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链接,按照积分入学相关指引提交积分入学申请,完成注册和上传申请信息。
四、各教育指导中心要完善本学区招生入学政策,于4月30日前公布本学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并将本学区招生文件(包括主体文件、招生程序等)报送至区教育局中小学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