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儿童、少年或享受深圳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2.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龙岗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
1.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儿童、少年或享受深圳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2.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所需材料:
深圳户籍适龄少年:
1.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本;
2.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等。
非深圳户籍适龄少年:
1.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证(有效期内);
2.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等。
3.父母持有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养老险和医疗险必须同时在缴状态)。
备注: 港澳户籍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在我区公证部门办理)。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前述要求材料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