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猎头合作的潜规则
你所服务的企业需要招聘一些中高级人才,一般来说,你自己也会去开拓一些渠道,但很多企业多会选择与猎头和做。在与猎头合作之前,你就必须了解猎头行业的潜规则:
1、单向收费规则。
猎头公司只收取客户的佣金,不得向推荐候选人收取任何费用。即使推荐候选人主动支付酬金,也应当通知客户,双方协议分配或者共同拒收。
2、佣金提成规则。
猎头公司的佣金是推荐候选人第一年年薪的30%,不得低于20%.除此以外的特别佣金,由猎头公司与客户双方另行约定。
3、年薪下限规则。
美国猎头公司认为,猎头行业的职位年薪不得低于5万美元,低于5万美元的职位属于人才中介市场,而非猎头市场。在中国猎头行业,多数猎头公司认可的标准是不低于2万元人民币/单,即推荐候选人第一年年薪不得低于6万元人民币;个别客情关系很好的,也可低到数千元。
4、订金不退规则。
客户与猎头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后,须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订金。猎头公司即使在合同期间和顺延时间(通常规定为一年)内无法完成猎头计划,也不退订金;当然现在很多猎头公司为了赢得客户,连订金都不收了。
5、客户不猎规则。
凡客户与猎头公司只要合作成功一次,猎头公司将客户公司视为战略伙伴关系,将不再把客户作为猎头目标方,但是千万不要忽视猎头和猎头之间也会交换客户信息。
另外,很多大企业都有庞大的招聘队伍,队伍的成员里不乏一些资深的招聘专家或者是猎头转in-house,那为什么这些企业还是把很多招聘工作交给猎头来处理呢。原因在于很多资深的HR经理人心里都明白:猎头不是因为专业,大部分猎头都没有HR更懂选人、识人。只是选人和识人确实有很大的挑战,严格的选嘛,国内的职业经理人市场供给只有这么大,HR在交期上有压力;放宽了选嘛,容易出问题,人来后老板发现不合适,就会要求HR辞退此人,如果HR经常推荐的人被老板试用后辞退,那么HR也会被辞退。这个逻辑并不是说选错人全部是HR的责任,事实上招聘是因事选人,即使HR懂得这个道理,但很多时候,民营企业老板都会在一定程度上理不清事,即他自己不知道要做什么,HR只能凭自己的判断来挑选高级职业经理人,于是招聘的条件自然就聚焦在求职者过去的行业、过去的公司、职位以及对应的工作经历上来,而这些东西未必100%能够保证求职者能客观描述。如果不是面试技巧非常老到的HR,一般的HR都可能选错人,犯些什么晕轮效益、首因效应。
很多HR经理人人为了避免重复犯这种错误,于是干脆让猎头公司直接接触老板,让老板直接选人,把风险转嫁到猎头供应商身上,这其实是不尽职的表现。真正解决这种问题的办法还得让HR经理人在实践中总结、反思、改善,当然前提是民企老板有胸怀允许我们HR犯错,用教训来买经验。
面试过程中离职原因询问的潜规则
关于离职原因询问,经验不够足够的HR通常机会问:你为什么要离职?结果候选人会立马不假思索地抛出烂熟于胸的答案,这个答案他在来公司面试之前已经考虑过很多次了:感觉发展空间不够啊。
事实上,作为一个有经验的HR,员工加入与离开企业一般都是因为来时天气,走时气候。这个时候我们要问的是:
1、与上司相处经历:你最不喜欢现在上司的什么特点?
2、对工作环境的满意度:你在这家公司工作时,生活上有哪些不便?
3、对岗位工作本身的满意度:你在现在这个岗位上工作时,从事哪些任务让你提不起兴趣?
4、对团队合作的满意度:在你和部门其他团队成员协作时,你经历的最糟糕的一次合作是什么?
当然面对这样的问题,,还是有破解的招式的,那就是:候选人尽可能让自己本人承担责任,要避免指责别人,不要以投诉者或抱怨家的身份出现。要知道,挑剔目前公司的错误对面试并没有什么好处。
防止“高薪之祸”的潜规则
你费了好长时间,用尽了一切手段,包括通过猎头公司介绍、定向挖角的方式,从竞争对手那里聘请了研发方面的核心要员,公司老板也见了,很满意,并且表扬了你。但薪水交给你这个HR经理来处理。当然了,候选人也知道自己如果加盟你们公司所带来的利益,于是薪水报的高的吓人。老板指示,你一定要把这个人拿下来。好了,你如果很傻地给这位员工按照这个薪资办了入职手续。那么接下来我要告诉你的后果就是:新人入职后马上就会成为三高:比自己的上级薪水高、比同事的薪水高、比元老的薪水高。三高过后,此人就会成为另类,被排挤在团队协作之外,因为那些三低的人也很想知道他是不是值这么多钱;当然你更可能面对的糟糕局面是:竞争对手然后用稍微高一点的工资,把你公司其他的元老、上级、以及和这个新人的同级给挖过去,你是典型的“偷鸡不成蚀把米”。
破解高薪之祸的潜规则就是:账面上薪水和公司相同岗位成员持平,然后用月度费用报销、年底奖金的方式来冲抵,当然,这样做也要公司人事与财务人员保密来配合;当然也可以在他入职的时候给他一笔补偿金,表面上看做是补偿她上家离职所带来的损失,并且补偿金可以分批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