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起步价:首3公里12元;续租价:超过3公里部分,每公里2.6元。
(一)起步价:首3公里12元;
(二)续租价:超过3公里部分,每公里2.6元;
费用依据: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的通知》
扩展阅读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的通知》(节选)
二、完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
进一步完善我市巡游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按照2017年车用LPG零售价格和巡游车行业营运相关数据测算,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调整为:
(一)车用LPG零售价格每变动0.69元/升时,巡游车起步价相应同向变动1元。
(二)基准气价区间为3.51元/升至4.20元/升(基准气价区间中点为3.85元/升),基准气价区间对应的巡游车起步价为12元/3公里。
(三)联动周期采用滚动计算方式确定燃料价格加权平均值,每月对过去6个月的燃料价格加权平均,当加权平均燃料价格达到运价联动启动点时相应调整运价。每两次运价调整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四)达到启动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条件时,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交委发文执行,并在主流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告实施,不再另行召开价格听证会。
上述联动机制不适用于新能源巡游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