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不用,应届生申请进沪就业的落户方式满足条件即可,居住证不是必需品。个人需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等。单位也需满足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等条件。
不用,应届生申请进沪就业的落户方式满足条件即可,居住证不是必需品。个人需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等。单位也需满足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等条件。
应届生落户用人单位条件
用人单位条件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主体。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直接录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可以为录用人员申请本市户籍: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
2.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 非企业单位);
3.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 100 万元 (含)以上的企业,且在 2018 年 5 月 31 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非上海 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 理本市户籍的,不受上述注册资金和注册登记时间限制);
4.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须 在 2019 年 5 月 24 日前由其政府主管部门、所在区政府或市级以上开发 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 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由上海市学 生事务中心受理)。经认定存在虚假申报等情况的用人单位,2019 年提出的落户申请无效。经核实,用人单位与上年度所录用且已办理直接落户的非上海生源应 届毕业生全部未依法履行劳动(聘用)合同的,该单位 2019 年提出的落户申请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