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东省内居民个人游、团队再次签注可由他人代办,广东省内国家备案人员个人游、团队再次签注可由他人代办,代办时需提交申请人的单位意见函,探亲再次签注直系亲属代办(带委托书)商务再次签注可由他人代办。持有效港澳通行证的外省户籍居民在自助设备上申请港澳台团队游可代办。各类首次签注不可代办。
❶广东省内居民个人游、团队再次签注可由他人代办,广东省内国家备案人员个人游、团队再次签注可由他人代办,代办时需提交申请人的单位意见函,探亲再次签注直系亲属代办(带委托书)商务再次签注可由他人代办。
❷持有效港澳通行证的外省户籍居民在自助设备上申请港澳台团队游可代办,其他特殊情况以出入境部门的解释为准。
❸中国公民在本市新办、补办、换领出入境证件或各类首次签注(含户籍迁入广州市后,持非广州签发的有效往来港澳、台通行证首次在本市办理签注)不可代办。
拓展内容:
探亲签注办理材料
⑴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可现场领取或网上填写打印);
⑵广东省户籍的提交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交验户口簿、出生证明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等。
⑶居住证;就学人员提交在学证明;
⑷广州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除提交常规申请材料外还需交验本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即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免交居住证;
⑸广州市就业就学人员的外省户籍父母或子女,还须交验就业就学人员身份证明、提交社保证明(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证明)、就学证明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免交居住证。
⑹亲属在港/澳定居的,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回乡证;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和外国护照。
⑺亲属在港/澳长期居住的,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香港进入许可/澳门特别逗留证和有效旅行证件。
⑻亲属在港就业就学的,提交香港进入许可及有效旅行证件;亲属在澳就业就学的,提交澳门就业证明文件/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以及有效旅行证件。
⑼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仅受理广东省户籍申请人)。
⑽持外地签发的通行证在广州首次办理签注的,需按照首次申请通行证提交资料。
⑾非广东省户籍的需本人到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
商务签注办理材料
⑴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mm,头部宽度:21-24mm)1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⑵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交验原件,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提交照片1张及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暂住人员请提交居民身份证、有效暂住证IC卡复印件,交验原件。
⑶企业公司已备案的,请交验商务备案IC卡及提交报备证复件;驾驶往返香港与内地车辆的,请提交省公安厅车管部门签发的《广东省公安厅车辆及驾驶员驾车入出境批准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⑷单位意见。登记备案人员请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的单位意见。
⑸提交单位派遣函。
注:(驾驶专用往来港澳专用车辆的,免交单位派遣函)
⑹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请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逗留签注办理材料
⑴广东省户籍的,提交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交验户口簿、出生证明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等;
⑵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可现场领取或网上填写打印);
⑶《居住证》持有人还须提交《居住证》,就学人员提交在学证明;
⑷广州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除提交常规申请材料外还需交验本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即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免交居住证;
⑸广州市就业就学人员的外省户籍父母或子女,还须交验就业就学人员身份证明、提交社保证明(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证明)、就学证明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免交居住证。
⑹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仅受理广东省户籍申请人)。
⑺持外地签发的通行证在广州首次办理签注的,需按照首次申请通行证提交资料。
⑻非广东省户籍的需本人到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
其他签注办理材料
㈠普通材料(所有人都要交):
⑴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可现场领取或网上填写打印);
⑵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须超过拟申请签注的有效期);
注:申请再次签注的提交。
⑶非广东户籍人员要有有效的广州居住证;
⑷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⑸与赴香港或者澳门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㈡特殊材料(视情况而定):
⑴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提交:
❶监护证明材料则需申请者提交;
注:监护证明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
❷监护人身份证件;
❸陪同委托书及陪同人的身份证件。
注: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的提交。
⑵申请人系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的提交:
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⑶外省籍居民需提交:
❶外省籍居民凭有效居住证在居住地申请的提交;
❷与本市居民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及本市居民的身份证件;
注:亲属关系证明材料:配偶:提交结婚证;子女: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子女关系公证书或曾载明子女关系的户口簿;父母: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的书面说明。
⑷委托办理签注的提交:
代办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⑸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提交:
❶护照、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原件;
❷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信息。
个人旅游签注办理材料
㈠普通材料(所有人都要交):
⑴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可现场领取或网上填写打印);
⑵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须超过拟申请签注的有效期);
注:申请再次签注的提交。
⑶非广东户籍人员要有有效的广州居住证;
⑷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⑸与赴香港或者澳门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㈡特殊材料(视情况而定):
⑴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提交:
❶监护证明材料则需申请者提交;
注:监护证明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
❷监护人身份证件;
❸陪同委托书及陪同人的身份证件。
注: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的提交。
⑵申请人系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的提交:
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⑶外省籍居民需提交:
❶外省籍居民凭有效居住证在居住地申请的提交;
❷与本市居民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及本市居民的身份证件;
注:亲属关系证明材料:配偶:提交结婚证;子女: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子女关系公证书或曾载明子女关系的户口簿;父母: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的书面说明。
⑷委托办理签注的提交:
代办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⑸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提交:
❶护照、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原件;
❷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信息。
团队旅游签注办理材料
㈠普通材料(所有人要交):
⑴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可现场领取或网上填写打印);
⑵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须超过拟申请签注的有效期);
注:申请再次签注的提交。
⑶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㈡特殊材料(视情况而定):
⑴委托办理再次签注的提交:
代办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⑵申请人系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的提交:
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须加盖单人事主管单位公章及领导签名)。
⑶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提交:
❶监护人身份证件;
❷陪同委托书及陪同人的身份证件,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的提交。
各类签注的签注规定
团队旅游签注(L)
❶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❷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个人旅游签注(G)
❶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❷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探亲签注(T)
❶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❷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的,可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❸申请赴港澳地区探望配偶且与港澳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❹有特殊家庭困难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准,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❺对随同申请人可签发与主申请人有效期、有效次数相同的探亲签注。
商务签注(S)
❶已备案的企业机构人员,根据备案规定,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赴澳门签注除外),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❷未备案的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逗留签注(D)
❶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签发多次签注;签注有效期按照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的最长有效期签发。持证人应当按照香港进入许可的规定入出香港。
❷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以及就业人员的亲属,签发多次签注。
⒈赴澳门随任,签注有效期按照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上的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签发;
⒉赴澳门就学,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批准的学习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1年。
⒊赴澳门就业,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社会文化司批准的期限签发。
⒋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批准的期限签发。持证人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澳门逗留许可有效期。
其他签注(Q)
可以根据事由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对前往港澳治病的申请人、前往港澳探望危重病人的直系亲属及其配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后,可签发三个月多次其他类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