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研发员工叫周群,她的劳动合同在今年1月份就已经到期了,但是负责合同签订的共享中心没有发续签通知书,所以劳动合同就一直没有签订。周群找到部门长,说合同一年没有签订,按照法律规定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另外还提出两个要求:1、加薪20%;2、升职为主管。如果公司不同意,周群要直接去劳动部门进行投诉,说公司违法用人,HR部门失职。
小孙一直给周群沟通说她不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并且不同意她提出的升职加薪的要求,希望周群理解。周群的态度也是非常强硬,说必须答应她的要求,不然明天一早就去劳动部门进行投诉。
下午我和小孙约了周群到办公室沟通,周群的态度依然如旧,没有商量的余地。小孙一直再用低姿态沟通,甚至有点恳求的味道。我看她们的沟通进入了僵局,我说:“周群,我非常支持你去劳动部门投诉,公司管理出现了漏洞,违反了法律规定,劳动部门给予公司任何的处罚,公司都接受。
同时我们也会调查这件事情,看漏洞如何产生的,该是哪位HR承担责任,我们就会处理哪位员工。但我请您明白,您投诉了公司,我可以给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给予补偿,可你提出的升职加薪的要求,人资部门绝对不会答应,公司有完整的调薪和晋升流程,不符合资质的员工是不可能晋升的。此外,我会和你的部长沟通你这种“威胁”公司的行为如何处理,公司会尽快出具处理意见,谢谢。”
其实,在小孙告诉我这件事情的时候,我就已经决定了处理方式: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年底淘汰的策略。
公司非常大,每天的事情非常多,有些地方可能做得不到位,遇到问题的时候,可以沟通可以商量,甚至可以产生争吵,但是动不动就拿公司的纰漏威胁公司用以换取个人利益的员工,公司没有继续留下的必要了。
果然,在我邮件汇报这件事情后,人资部部长和研发部部长不约而同的回复到:“同意人资的处理意见,请尽快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