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册学生、在园幼儿在学校和幼儿园参保缴费;散居儿童和其他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乡)、村(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参保缴费。新生婴儿应在出生后90天内,持户口簿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参保条件:在蓉高校、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校)、幼儿园在校在园学生等。
参保条件 :
1.在蓉高校、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校)、幼儿园在校在园学生;
2.具有成都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散居儿童;
3.父母一方具有成都市户籍或成都市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的未满18周岁散居儿童。
参保所需材料 :
1、本市城乡居民和在册学生、在园幼儿持本人的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2、非本市的0-18岁散居儿童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的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的户口簿或成都市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新生婴儿应在出生后90天内,持户口簿(非本市户籍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逾期将不予办理。新生婴儿参保后,保险有效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24时。“特别提醒家长们,新生儿宝宝次年的保险费一定要在出生当年的9月1日到12月20日内办理。
此外,在册学生、在园幼儿在学校和幼儿园参保缴费;散居儿童和其他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乡)、村(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参保缴费。